維奇腦子一轉,這才想起自己暈倒前模糊聽到的槍聲,這家夥一人幹倒了八名血族!
“槍?”維奇又回想起了意識模糊前他的回答。
他沒有回答,算是默認。
維奇此刻也沒有逃跑的心思,既然槍沒有殺他,反而幫他治療,就說明槍暫時不想要自己的性命。
更何況即使自己現在毫發無傷,維奇也沒有半分把握能從他手下逃走。
“原來鎮上的那些人是因為聯邦的通緝賞金啊。”維奇直到現在停下來了,才理清了這幾天不斷遭人追殺的頭緒,“我的賞金是多少?”
他很理解聯邦的通緝並很快就接受了這個事實,隻是想知道聯邦想花多大價錢要自己的腦袋。
“一個億。”
維奇不禁愣了半晌,才苦笑道:“難怪。老東家可真看得起我。我都想把自己的腦袋獻上去了。”
槍沒有說話,顯然他是十分冷漠,沉默寡言,不善交際甚至有些木訥的性子。
“我昏過去多久了?”維奇不知道為什麼,並不反感這名想抓自己去領聯邦賞金的獵人,也許是因為他也救了自己的緣故。
這十天來他說的話都沒有此刻的多。
“一天一夜。”槍撥弄著篝火中的柴火樹枝,回答道,“昨天你的骨頭全碎裂斷了,內髒也出現了破裂,我隻幫你接好了骨頭,簡單處理了一下傷口。”
“謝謝。”維奇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偏長,顯然槍把自己的衣服也給了維奇。
“但奇怪的是——”槍顯然不是要維奇的一句“謝謝”,“今天早上我再次幫你檢查傷勢的時候,發現你的骨頭都已經重新生長的差不多了,而且破裂的內髒也修複的差不多了,而且你背上還有大麵積的——”
槍很難找到合適的詞來形容:“鱗塊,就像枯裂的樹皮一樣,摸上去像是石頭一樣,很堅韌,很硬。”
維奇聽到槍的話,才仔細檢查自己的身體,他輕微的活動雙手,發現除了稍有痛楚之外,的確沒什麼大礙了。體內元氣流暢,金色的精血在血管中奔騰,分化出一根根微不可見的細絲修複重塑著內髒,使之更加強韌......“完美”?
足以致命的傷勢居然在短短一天內就恢複了大半!
維奇怎麼查探,怎麼感覺自己的身體和以前發生了很大的不同。他又急忙伸手摸向背後,入手處盡是粗糙的摩擦感,像是木質,又像是石質,反正不像是人族或血族的皮肉感覺。
“這是你們血族的天賦特征嗎?自愈能力這麼強?”槍問道。
這回輪到維奇沉默了,他啞口無言,因為他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可以肯定的是,血族的自愈能力即使比人類要強出好幾倍,但也不可能達到這麼誇張的效果。而且維奇也沒聽說過哪個血族的皮膚會變得像幹樹皮一樣。
十有八九是自己體內金色精血的緣故,它不斷改造著自己的體質,至於終點在哪,誰也不清楚,也許會變成又一條龍吧。
維奇不知道該如何向槍解釋,如果要從頭說起,那話可就長了。
槍也看出了維奇的難處,便不再在這個問題上深究,而是換了個問題:“為什麼血族也在追殺你?”
“為什麼人類也會自相殘殺?”維奇反問道。
槍的動作不起眼的停滯了零點幾秒,隨後點點頭道:“明白。”
兩人都沉默了一會,他們望著跳動的篝火,仿佛那裏有著令人著迷的美景。
“你早點休息,明天我們要趕路。出了阿富汗,我會帶你去最近的一個安全區拿賞金。遲則生變。”槍起身一躍,便輕巧地躍上一根枝頭,雙手枕在腦後躺下。
“我事先說明,我不會乖乖束手就擒被你帶到安全區的。如果你想順利拿到賞金,最好現在就采取一下措施,好讓我不會打亂你的計劃。”維奇也抬起身靠在樹幹上。
“嗬。”槍笑了笑,“你大可試試,不過後果自負。”
維奇也笑了笑,兩人都沉默了。
林子間隻剩下了各種野物的嬉戲聲,昆蟲咕咕咕叫得震天響,過了一個多時辰,維奇仍是沒有絲毫睡意。
大概是睡了一天一夜,已經睡的足夠了吧。
“槍,你認識一種人,就是那種如果他不想死,誰都沒權利剝奪他的生命的那種人嗎?”維奇出聲,聲音不大,像是在喃喃自語,“如果他有一天當真要死,那無非是因為這個世界不配他的腳再在上麵踩踏,這個世界再也沒有值得他留戀的東西。我就認識,他叫隆,如果有機會,我真想介紹你給他認識......”
沒有回應,林子間仍是蟲鳴鳥叫,火苗跳動的聲音。
“我們認識在三年前的聖彼得堡,那時候的聖彼得堡還不像今天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