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你想這個東西一直在這裏?
有什麼不好嗎?
啊、、、洛離你個變態,快停下來!
不要,你不要拆掉那個,我就停手。
好吧,真是變態的嗜好。
到床上去。
幹嘛?
做我們剛剛沒做完的事。
可是,那個東西還在運行呢!
不管他。
洛離、、、我、、、討厭你!啊、、、
一個月後。
你真的決定要去美國的公司?沈默衝入經理室,大喊。
是的。洛離抬起頭,一臉平靜。
去接任經理?
是的。
不回來?
是的。
好。沈默說完,咬牙,轉身,大步離開。
洛離摘下眼鏡,揉揉太陽穴,笑了。
沈默回到別墅,打開箱子,把自己的東西乒乒乓乓的扔進去,提起來就走。
去哪裏?洛離站在門口。
回家!
這不就是你的家嗎?
不是,讓開!
沈默,站住。
讓開,讓我走,你回你的美國去吧!就當從來沒有回來過!
沈默,你冷靜一點。
我就不冷靜!我憑什麼冷靜?沈默還要叫喊,忽然後頸被重重的擊了一下,昏了過去。
洛飛拍拍手,小叔叔,這次我可幫了你吧。
記得下次下手輕一點。洛離淡淡的道。
沈默醒來,後頸還是隱隱作痛。他睜開眼睛看看四周,居然是在機艙裏,而且是頭等艙,不,應該是包機。
醒了?洛離在身邊,微笑的看著他。
這是?
我們一起去美國,好嗎?
沈默愣了一下,突然撲進洛離懷中。
你為什麼不早說?!
是你自己不讓我把話說完的。
我討厭你,洛離!
那你幹嘛還扯我的衣服?
我,我,沈默幹脆不說話,直接親吻洛離的嘴唇。
沈默你知道嗎?洛離輕輕捧起沈默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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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十歲那年,就已經注定要愛上我了。洛離吻一下他的額頭。
十歲?沈默的記憶慢慢回到十五年前。
嗨,我叫沈默。十歲的小男孩,拿著一隻棒棒糖,對著一個坐在台階上,表情安靜的漂亮孩子。
你為什麼一個人坐著這裏,找不到家了嗎?沈默說著,把糖遞到孩子手裏。
給你吃,吃完之後,我帶你去找警察叔叔,幫你回家。
漂亮孩子慢慢地伸出手,正要接過來,一輛黑色的車子停下,一個高大的男子走出,將他抱進車子。
沈默看著車走遠,拿起棒棒糖含進嘴裏。
那個,孩子是你?沈默恍然。
是。洛離笑笑。
我小時候真是濫好心,一隻棒棒糖就把自己給出賣了。沈默後悔的說。
你不覺得賣的很值嗎?洛離笑道。
物超所值。沈默回頭一笑,抬手勾住洛離的脖子。
作者有話要說:我把這篇東西給我朋友看了 他說不像我的風格 我在想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什麼風格 其實固定一下風格也可以吧 就像我的故事裏 永遠都有一個離和一個落 我隻是希望他們可以幸福 給自己一個夢吧算是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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