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經常在外麵跑,很少管過我。倒是他老婆戴碧霞,在家的時間比較多。在我那時的印象裡,戴碧霞是個很漂亮、很強勢、脾氣也不怎麼好的女人,我幾乎沒見她笑過。對於我這種『撿』來的陌生孩子,她自然是沒有耐心的,不會給我零用錢,不給我買衣服,總之,以前我父母可以為我提供的一切,都化為了泡影,她隻是保證每頓給我飯吃就可以了。」
「後來,戴碧霞跟陳自如夫妻倆不知鬧了什麼矛盾,幾乎天天吵架,吵完架,戴碧霞就拿我出氣。我看電視,她罵我去死;吃飯吃到一半她會突然打掉我的筷子,說我吃多了;看我哭了,她會甩我一巴掌,說我晦氣……後來發展到,不準我去上學,要我學著拖地,洗他們一家的衣服,照顧她兒子,相當於做他們一家的小保姆……總之,個中心酸淒涼,能讓人記一輩子。」
「但,讓我稍微有點欣慰的是,他們那個四歲的兒子陳天湛,很粘我。我來他們家的第一天,他就特別喜歡追在我後麵,喊我『姐姐、姐姐』,要我陪他玩——」說到這裡的時候,陸尋唇角一揚,「那小男孩,非常聰明可愛,有一雙又大又亮的眼睛,機靈的不得了。我做什麼,他就旁邊跟我學,還很聽我的話,總之很好玩。那時候就想,原來有個弟弟也挺好的,他要是我親弟弟就好了……」
周兆南忍不住點了點頭,他已經有些明白了。
「那時候在陳家過得很不開心,才10歲就好幾次想離家出走,小小年紀沒了爹娘,覺得自己也應該死去,活在世上也沒什麼意義。後來真正促使我離開的一件事發生了。那就是,在談到我父母留給我的財產問題時,戴碧霞跟陳自如,會當著我的麵,說要全部過戶到他們自己名下,還商量如何找律師修改遺囑,總之一門心思就是想違逆我父親的遺願,想獨吞屬於我的東西。他們夫妻倆,可能覺得我那麼小,怎麼可能聽得懂?實際上,我每個字都聽懂了,至今還能說出他們的原話……但我一個小孩子有什麼能力阻止呢?隻是,從此仇恨在心頭萌芽。」
「我想了很多方式要報復陳自如跟戴碧霞。我要他們倆痛苦。但是,做什麼,才能讓他們痛苦呢?那時候,隔壁有一家的小孩失蹤了,一家人哭的死去活來,於是我覺得自己找到了很好的一種報復方法,那就是——讓戴碧霞那個寶貝兒子也失蹤!」
「有了這個想法,我就開始作準備。我簡單收拾了自己的幾件衣服,拿了點錢,隨時要走,也要把他們的兒子帶走!就在某天,當他們夫妻倆都不在,說是兩天不回來,讓我在家幫他們照顧好兒子的那天,我終於行動了,牽著他們兒子陳天湛就離家出走了……」
「一開始,我隻想把4歲的陳天湛找個地方『扔』了,讓他找不到回家的路,被人拐走就好。可是,無論我把那小屁孩扔到哪裡,他不知道回家的路,卻總能找到我……看著這小男孩實在人見人愛,我一心動又有了另外的想法,就是乾脆帶著他一起走~」
「現在想來,我都不知道當時的出走怎麼會那麼容易。那時候有錢就可以買車票,我隻知道自己有個小姨在南方的g市,就天真的一門心思要去南方找她。所以買了張去那邊的火車票,就帶著陳天湛上了車,坐了三四天,餓得頭昏眼花,來到了遙遠得g市,從此跟原來生活的那個地方算是隔了十萬八千裏了。來到這個一線大都市,茫茫人海,我根本沒有小姨的聯繫方式,連她名字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找的她?」
「而且,我當時隻有10歲,還帶著個更小的孩子,兩個都是小屁孩,身邊沒有大人,怎麼生存下去?確實太天真了!身上帶的錢很快用完,又沒有謀生的能力,我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真的隻能睡大街,還因為飢餓去路邊店偷吃的,做乞丐都幹過……後來,我們倆小孩被人販子盯上,很快被賣了……不過非常幸運的是,剛要被運出城的時候,那個犯罪團夥就被警方搗毀,我們一車的孩子都得救。因為死活不肯說出家在哪裡,我跟天湛作為無家可歸的流浪兒童,後來被送到一個社會福利院。在那裡,算是有了一個安身之處。也是在那裡,我給自己改了名字叫『陸尋』,還把陳天湛改成了『陸湛』,從此,我成為他的姐姐,而他就是我的『弟弟』。這麼多年過去了,陳家的人,始終沒有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