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口很深,幾乎要剜掉巴掌大的那麼一塊兒肉,他覺得這麼嚴重的傷口,得去醫院處理才行,但是他不能去。
曹建樹剛死,他又帶著這麼奇怪的傷口去醫院處理,醫院的人肯定會覺得不對勁,而在一般情況下,醫院的人肯定不會跟警方亂嚼舌根,可現在是特殊時期。
有人被殺,還是在公共廁所裏,救護車把人帶到醫院裏麵都沒有搶救過來,現在必須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凶手。
也就是他。
隻要警方跟醫院的人打聲招呼,讓醫院方遇到奇怪的病人,跟他們說一聲,那麼醫院方肯定會把他的怪異告訴警察。
警察若是得知了,過來調查他,那麼百分之百的會知道他就是凶手。
曹建樹的血液濺在他的衣服上,有很大一片,拿出去做鑒定,都是他殺害曹建樹的證據。
他也知道殺了人以後應該把這一件衣服丟掉,但是他不能,因為他家裏很窮,這套衣服丟了,就沒有錢能夠買第二套衣服。
所以他必須要節約。
哪怕是放著這些衣服,有可能會被警察抓住。
紗布並沒有想象之中的那麼好撕,手臂上的血液已經凝固,黏在傷口上,撕扯開來的時候,疼得要命。
他緊咬著牙齒,用買來的碘伏,擦拭著傷口。
碘伏消毒的效果很好,也很折磨人,塗到最後的時候,整條胳膊都特別疼,他強忍著纏好紗布,根本來不及收拾東西,直接摔到在床上,沉沉地睡了過去。
等到睜開眼睛,已經是下午五點,睡了這麼久,他的肚子也餓了,到附近的店鋪裏要了一碗麵,狼吞虎咽地吃著。
“你很喜歡吃麵嗎?”
對麵有人問。
“還行,不算特別愛吃,也不算特別討厭。”一碗麵還不夠吃,他到隔壁買了兩個饃饃,掰開泡到湯裏,沾了牛肉湯的饃饃還算好吃,男人一語不發地把饃饃都吃完,又喝完了湯,才總覺得沒那麼餓了。
他抬頭,看著麵前的男人,愣住:“你怎麼會在這裏?”
李成奇怪地問:“你認識我嗎?”
“認識,刑偵大隊的刑警。”男人心裏打鼓,臉上卻非要裝作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之前看過你辦案,感覺你小小年紀,就這麼厲害,很佩服你。”
“可是我並沒有上報紙吧。”李成的麵剛過來,他一邊挑著麵,一邊看著男人。
麵的調料一般都在下麵,吃之前得拌好,不然味兒出不來,會讓人覺得太但。
“我也不是從報紙上麵了解你的。”男人腦子並不笨,聊完這幾句就已經想好了要怎麼應付李成:“是網上有個論壇,論壇裏麵都在討論現在的刑警。”
“哦?”專門討論刑警的論壇?
李成問:“真的有嗎?”
這個論壇要是讓不法分子知道,按圖索驥,還不得把他們這些警察全給解決了?
“對啊。”男人看著李成:“新生代的刑警之中你的名氣是最高的,大家都覺得你辦案的思路非常清晰。”
“我沒有自己辦過案子。”李成認真地解釋:“工作到現在,案子全部都是隊長幫忙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