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段(1 / 1)

的“同居”生活開始了,一個星期後,林千尋告訴自己:沒事,明星麼,當然比一般人要求多一些。他不過就是比較有潔癖比較喜歡安靜比較挑食比較不喜歡做家務比較嚴於律己同時也嚴於律人……

沒關係,都能忍過去。

隻是,沒辦法忍的是琥珀帶來的那隻狗。那麼大的一隻……林千尋也不知道是什麼品種,反正就是高大威猛看起來很凶悍的樣子。那隻狗的最大愛好是趁琥珀不在的時候將林千尋撲倒在身下露出鋒利的牙齒,然後看著林千尋瑟瑟發抖甚至哭出聲來,才懶懶的挪開爪子。

林千尋是真的怕狗,小時候他被流浪狗圍攻過,雖然沒有被咬到,但是長達十分鍾的被“恐嚇”足以構成他終生的陰影。

琥珀一開始聽林千尋說怕狗,還總拿自己的狗來要挾林千尋,以此達到鞭笞林千尋把屋子收拾的窗明幾淨一塵不染,把飯菜做得噴香可口全是琥珀最喜歡吃的。但是直到某天那隻狗又故技重施趁琥珀不在TX林千尋時,剛剛離開的琥珀因為忘了東西重新轉回來,於是便看到了那日日都會上演,但自己從來沒見過的“驚悚”一幕。因為隻要自己在,這隻狗聽話的簡直不可↑

啊,為什麼?終於有人問我為什麼了啊……當初剛住在一起時,琥珀得知林千尋最喜歡的電影是《千與千尋》之後,也隻不過是和其他人一樣很冷淡的“哦”了聲而已。

為什麼?其實很簡單。

因為我希望自己能像電影裏的千尋那樣,為自己喜歡的人變勇敢。不怕怪獸,不怕走危險的路,不怕大水,不怕陌生的旅程,最終和喜歡的人擁抱在一起,連流出的眼淚都是晶瑩剔透充滿幸福的。

林千尋趴在琥珀胸口,眼裏泛起蒙蒙霧氣。琥珀聽他說完,微微仰頭,含住了他水潤潤的兩片嘴唇。

還有啊,還有一點,林千尋沒有講出來。

在遇到琥珀之前他喜歡這部電影,遇到琥珀之後,他對這部電影的愛完全上升到了無與倫比的高度。因為,《千與千尋》這部電影,主人公千尋喜歡的人,真正的名字叫做賑早見琥珀主。

千尋和琥珀,注定是要在一起的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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