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打扮在銀幕上很常見,而且是老電影……”
“想起來了。”九阿哥鬱悶道,“像七十年代好萊塢電影裏的黑手黨,活脫脫一個小考利昂。”
“……還真是。”
“算了我不戴這帽子了,有沒有棒球帽?”
“家裏就這一頂帽子,棒球帽太小了,你的辮子塞不進去的。”看他還是一臉不情願,斯傑潘又勸道,“黑手黨就黑手黨吧,還有,你不是怕被俞謹那些人看見麼?給,墨鏡,也戴上吧,這樣臉孔能夠遮掉一多半呢。路上別人也不會注意到的。正好是夏天,你就當遮太陽。”
“遮個屁的太陽!外頭在下暴雨啊你看不見麼!大雨的天,又戴帽子又打傘,臉上還架著這麼大一墨鏡,我神經病啊我!”
但沒有別的辦法,為了不讓人看見自己的辮子,為了安全,九阿哥隻能以這種“神經病黑手黨”的形象出門去了。
幸好今天是周一,又是暴雨,路上還真沒多少人關注他。九阿哥也沒打算去遠的地方,剛好家附近就有一家規模很大的沃爾瑪。
站在超市門口,摘下墨鏡,抬頭望著這三個字,九阿哥竟不由悵然。
命運這東西,還真是有意∫
……幹淨得令人不悅。
“你們少主最近還好麼?”斯傑潘關切地問。
領頭的淡淡地說:“很好。斯傑潘先生,請上車吧。”
是完全不願意多談一句的冷淡客套。
九阿哥默不作聲,跟在斯傑潘身後上了車。
本來寬大如台球室的車廂內,因為那幾個大漢也坐進來,而顯得十分擁擠局促。
九阿哥坐在後排座位上,嘴角閃過一絲冷笑。
“這是在把我們當犯人對待呢。”他想,看來這一趟,真不是那麼好玩。
路途並不遙遠,車行了四十分鍾左右,沿途斯傑潘不停和那些黑大漢說話,盡管對方沒有一個人回答他。
到達目的地,下車來看,原來是一座莊園,高大雕花的鐵門進去,路旁的絲柏和水銀燈像一排排等距離的美術鉛筆,裏麵是修剪得整整齊齊的草坪,一堆日式的淺色繡球花圃在草坪的東北角,再遠望,草坪上錯落點綴著幾盞東方式石燈籠。而在那盡頭,一座近乎突兀的西式建築,魔堡般佇立在那兒。
“果然是Mr.Big。傻子這次成了有錢人家的闊少。”九阿哥心想,這個空間確實詭異,幾乎每一個熟人的氣場都變得超級強大,先前的規律全都不管用了。
為什麼偏偏隻有斯傑潘變得這麼菜呢?
依然是剛才的領頭人帶著他們,沿潔白的碎石路進來屋子,客廳的天花板異乎尋常的高遠,無論是屋內的花瓶、陳設的藝術品,沙發上的布藝、窗簾的條紋,還是牆上掛的繪畫,統一都是曲線和色塊古怪瘋狂的現代藝術風格,並且抽象得不知所雲。看來屋子的主人並非隻是隨意拿藝術做點綴,而是真心喜歡,所以才以統一的標準選取了裝飾物。
“幸好是我來了而不是老十三。”九阿哥暗自稱奇,“原來世界上真的有這麼一個房間,能夠讓老十三一進來就大吐特吐。”
“石鎖會畫畫呢!”斯傑潘很得意地說,“我弟弟是個畫家!”
“哼,有什麼了不起?我弟弟也是個畫家!”
“可是,我弟弟還要替他爸爸打理生意,所以同時也是很出色的商業人才!商人兼畫家!”
“那又怎麼樣?我弟弟還是個摔跤手呢!摔跤手兼畫家!”
斯傑潘被他說得有點氣惱,他想了半天:“我弟弟還混黑/道呢!他有三個身份!”
九阿哥噗嗤笑起來:“我弟弟還在清朝當阿哥呢,他也有三個身份!”
斯傑潘幾乎氣急敗壞:“你幹嘛總要和我爭!我誇誇我弟弟,難道不行麼!”
九阿哥懶懶道:“誰和你爭啦?隻許你誇你弟弟,就不許我誇我弟弟?咱們各誇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正說著,有人從海螺一樣的金色樓梯上慢慢走下來。
斯傑潘抬頭一看,欣喜地快步走過去:“石鎖!”
是個穿著做工精良的黑色禮服的高大男人,藍灰色的愛馬仕襯衣,在袖口處,不多不少露出一點五厘米,腳上那雙由馬臀革所製的皮鞋閃閃發亮。
此刻,分明是他一個人往下走,但九阿哥卻莫名覺得此人正帶著一大團沉重的空氣走過來,那感覺是如此之重,就仿佛要把人連同那空氣,重重地釘牢在地板上。
沒來由的,九阿哥倒抽了一口冷氣。
來人,是石鎖,卻又不是石鎖。
這是最令九阿哥感覺矛盾的地方,那男人長著一張石鎖的臉,就是說,依然談不上英俊,他的鼻梁,包括眼瞼還有嘴唇,就仿佛用柳葉刀仔細切削過,平板得讓人無法忍受。
那兩個石鎖其實也長著這模樣,之所以沒有引起九阿哥如此大的震撼,恐怕是因為那兩個石鎖愚笨低能,毫無主見,氣場太虛弱。
而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