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龍骨和恐犀的角磨成粉混合在一起時,並不會產生奇異的特別功效。但若加上三滴靈鳩心髒新鮮的血液放置一段時間,龍骨和恐犀角粉會以肉眼看不見的速度慢慢融化、排除雜質、漸漸凝結成晶瑩剔透的、同血珠一樣形狀大小的藥丸,不必貼近就能聞到其中散發出的淡淡的奇特香味。

血凝龍犀是治療被魔法嚴重灼傷的最好藥品,性清涼、味異香、淡而不散,功效卓然,獨一無二。

為何會突然想到藥材呢?莫菲斯單手無趣的托著腮邊。

神官大人在房間裏拿出各式各樣驚人多品種的茶點,而且仍舊在繼續搜刮中,長途跋涉的士兵們已經不顧禮節和麵子,狼吞虎咽爭搶成一團了。

——眼前這一切不是跟那著名配方一模一樣嗎?

侍衛長沒有來到小鎮之前,他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跟神官大人熟悉到可以親密聊天的地步,畢竟是神的代言人與黑暗妖魔的關係。而現在,他和暗夜卻端坐在神官大人的私人房間裏,喝著美味的中午茶配點心,一起回憶當年王都的事情。

這其中,達爾侍衛長毫無疑問的擔任了靈鳩血液的地位。

「惡魔神官,你嗜好製作美食的癖好居然還沒有改變。」達爾一邊將各式點心盡量塞進嘴巴裏,一邊用不屑的語氣和表情嘲諷。「這麼娘娘腔的事情也能做得有模有樣,不愧是百年難見的奇才。」

味道不錯。

吃著地瓜作成的糕點,莫菲斯同意侍衛長的看法。

不經意視線掠過,隻見暗夜定定的看著神官先生,那擰緊的眉頭和蠢蠢欲動的五指,似乎在猶豫要不要捏死眼前這充滿光明力量的人類。

「暗夜,你答應過我的。」莫菲斯立即將自己的五指塞進暗夜魔王的掌心,希望能安撫住他。

暗夜偏過頭,看著笑得溫柔的莫菲斯許久,然後在神官和掌心的纖細手指之間猶豫了片刻,終於將擰緊的眉頭放鬆下來。

莫菲斯也鬆了口氣。但是,心底又無法控製的流淌出一種低落的情緒。

總覺得……好累。

為什麼要回到人界呢?隨身帶著一位魔王,對人界,是一種錯誤吧?

看著毫不避諱手牽手的兩人,神經粗得可媲美魔獸的達爾前侍衛長,像見了鬼一樣,驚訝得下巴掉在了地上!

「你、他……喜歡男人!」

沒看錯吧?那個神態、那個眼神、那個表情!

雖然莫菲斯的長發和眼睛都漂亮得不象話,而且還用魔法將原來柔亮的黑發染成了銀色,更加秀氣而且漂亮得像假人,但居然被男人喜歡上了,這怎麼可能?

那麼強悍的家夥!長得再漂亮,也是個實實在在的男人!

男人!

竟然被男人喜歡上了!還把愛慕者到處帶著跑!這不是變態嗎?

莫菲斯笑了笑。果然,這才是正常的反應。

在失落小鎮待得久了,一直隻想著暗夜是恐怖的魔王,而自己也有一半的妖魔血統,幾乎忘了喜歡上一個男人,本就是瀆神的錯,該上火刑架的。

「喜歡男人怎麼了?」神官大人悄無聲息的到達爾背後。「神愛世人,世人互愛,有規定男人不可以喜歡男人嗎?」

……沒規定。

不過男人喜歡女人,女人喜歡男人,不是天經地義的嗎?如果女人喜歡上女人,男人喜歡上男人,那天下不是大亂了?

「沒規定——」不代表可以!

「如果你喜歡上一位無比高雅漂亮的女性,那位女性可以不允許你喜歡她嗎?」沒有給對方時間考慮,下一個問題隨之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