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巧遇故人(1 / 2)

大媽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女孩子名叫柳心妍,後來,我和這個女孩變成無話不談的朋友,她在外麵的事,也都和我說。因為要生活,所以來不久後,她就去南陽市裏打工去了,她說她在一家招待所做招待服務員。”

當聽到招待所等娛樂場所服務員的時候,我馬上聯想到了現在的那些俱樂部、會所等風月場所。那麼這個女子該不會是風月女子吧。但是按照時間推斷,這應該有最少二十五年之前了,也就是說在八十年代的中期的時候,那時候確實像南陽這樣的地方,是還沒有這麼高檔的消費場所的。多半也就是一些大型企業和政府部門的招待所。

接著大媽又說道:“後來有一天,心妍說喜歡上了一個男孩子,男孩子家條件很好,但是這個男孩子已經快要結婚了。說她已經深深地愛上了他,不能離開他。男孩子還說他心裏最愛的就是她。沒過多久,我就發現心妍有點反常,喜歡幹嘔吐,看見油膩一點的東西,就犯惡心,根據這個我判斷多半是她懷孕了。後來果然是懷孕了,當初我和她說,你還沒有結婚呢,就有孩子了,勸她去打胎。她死活也不肯,說是最愛的人的孩子,是她們愛情的結晶,舍不得打掉。後來就叫了鄉下的接生婆,把孩子給生下來了。”

經大媽這麼一說,我知道這女孩子注定要做單親媽媽了,很多事情都是很無奈的,這樣不僅自己不幸福,而且對自己的子女成長也有很大的影響。為了愛情,這樣值得嗎?

大媽說完,我也歎息道:“這樣也隻是苦了下一代,為了愛情,這犧牲也挺大的。”

後來聽大媽接著說,柳心妍自從生了小孩以後,就沒有去上班了,那個男的每個月都會給她領用的錢和吃的,還有孩子的用品,那時候也沒有什麼保姆。有時候她就會去幫忙帶帶小孩,那個男的大致會隔三差五會來一次,看看自己的女兒。雖然這兩人沒有正式的結婚,但是看得出他們兩個還是過得挺開心的。

一逛這時間五年過去了,男的也會時常過來過夜,柳心妍也和她說過,那男的本來是要叫她搬去南陽市裏住的,但是她舍不得現在住的地方,因為這大媽也是她唯一的知心朋友了。

後來,不久後,柳心妍又懷孕了,男的照顧得很體貼。第二次又生了一個女兒,當這個第二個女兒快半歲的時候,有一天柳心妍收到了一封信,她看了信以後,哭了半天。

後來這大媽問她,她說男的回到老家去了,說是老家的父親病重,不得已要回去,說辦好了老家的事情,會回來的。可是過了半年多了,這個男的一去無回,毫無音訊了,柳心妍一個人要照顧兩個女兒,雖說平時還有大媽幫著帶帶,但也是很辛苦的。再加上她對那男子的思念成疾,不久後就生了場大病,雖然看了大夫,也不見好轉,最後是鬱鬱而終。

當時,她的大女兒,也就是柳菊已經是快六歲了,小女孩很懂事,但小女兒柳青才不到一歲,還需要營養和照顧。沒辦法,大媽就收養了這兩個孩子,因為她自己也沒生小孩,所以就當自己親身的看待,這樣也算是對得起柳心妍的在天之靈。

再後來,大媽的母親也病故了,大媽就和兩個女孩相依為命,這兩個女孩平時都叫她母親,她也視她們為自己的女兒,一逛就這麼多年過去了。

大媽說完這些,頓時感歎不已,“哎,人生也就這麼短,世事難料。後來我生病了,腳走不了,聽說這周圍有座白娘娘廟挺靈驗的,大女兒就去廟裏幫我上香祈福,後來誰知道就出了這事了。”

大媽沒有說後麵的什麼事,她知道我也知道是什麼事了,就是柳菊被下迷藥玷汙的事,於是我就問大媽:“當初為什麼不報案呢?”

大媽也無奈道:“這些人大有來頭,咱們窮人家鬥不過他們,報案了,她們知道我們住哪裏,萬一再來報複她們,那就要兩個女兒都要遭殃了。”

說完,大媽又說道:“所以大媽求你以後幫我好好照顧我這兩個苦命的女兒,在這裏恐怕是呆不下去了,大媽看你是心地善良的人,你們走的時候,能不能帶上我這兩個女兒。子強,你的恩情,大媽隻有來生再報了。”

看大媽這麼說,我也沒有不答應的理由,他們姐妹兩以後的處境肯定是很危險的。於是我對著大媽說道:“大媽放心,小青她們我一定會安排好她們的。您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