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老板娘壓低了聲音,說:“他們是政府臨時工,打著政府旗號到處混吃混喝。”
大夥問:“沒搞錯吧,臨時工這麼牛?”在我們印象中,政府臨時工應該是任勞任怨,勤勤懇懇,但待遇奇差,尤其是在政府有危機的時候還會被拿出來承擔責任的。媒體都是這麼宣傳報道的啊!
但,老板娘說:“事實上,這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謊言,我們都被表象給騙了。”警惕地往身後看了看,確定沒人,這才說:“咱黃羊國有規定,公務員逢進必考,但是很多人考不進去,又想要個身份,就托關係在政府機關當個臨時工,正規名稱叫做‘外聘人員’,如今,臨時工泛濫成災,基層單位尤其嚴重。其中一大部分是官宦子弟,大字都不識幾個,不能勝任工作,也不願意幹工作,但尤其擅長狐假虎威,到處惹是生非。”
有人插嘴說:“把這樣的人開除不就得了!”
老板娘嘴一撇說:“請神容易送神難啊,各機關領導礙於這些人的背景,不敢輕易辭退。最近發生好幾起‘臨時工事件’,什麼開警車撞死人,和老百姓打架,掌摑菜農,有些不明真相的記者就認為是‘臨時工’替公務員頂包,為‘臨時工’大喊冤枉!我靠,你就不調查一下,全國各個機關充斥著多少走後門進來的臨時工,多少人拿著錢不上班,多少人在外麵招搖撞騙,是他們敗壞了黃羊國政府及公職人員的美好形象!”
老板娘越說越激動,黃教授很好奇,就問她何以如此動情。
老板娘說自己兒子是治安警察,抓過幾個參與違法事件的“臨時工”,因為不肯徇私情,差點斷掉仕途:那是在按摩院,一名“警員”嫖娼之後不給錢,老板攔著不讓走,“警員”就打了老板一巴掌,讓滾開,老板還手,“警員”就大喊“襲警”,並叫來幾個“警員”同事將老板打成重傷。正巧老板娘的兒子率隊巡邏至此,出麵處理。
惹事的幾個“警員”居然大大咧咧地說:“都是自己人,你們看著辦吧。”
老板娘兒子掃了一眼麵前的這幾個人,問:“誰和你們是自己人,你們是幹嘛的?”
一個“警員”說:“我們是鵠首市西嶺派出所的警官,咱們是同僚!”
老板娘兒子說:“西嶺派出所一共十三名警官,我都熟,沒見過你們!”
見瞞不過,那幾個人這才拖拖拉拉地說:“我們是新去的,是……‘警員’。”
在黃羊國,“警官”和“警員”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由警務署統一招錄,經過嚴格考核錄用的是“警官”,屬公務員序列,按照資曆和能力定期晉銜、提升待遇,初始工資大約在三千奧爾良幣以上;由各省警務處自行招募的是“警員”,每三年簽一次用工合同,主要從事撰寫文書、協助警官執法工作,無執法權,不能晉銜,工資按照地方經濟發展水平浮動,初始工資大約在一千奧爾良幣左右。按照黃羊國警察法,“警員”不是警察,是外聘人員,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