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再也不燒衣服了。

還說,燒了衣服,也燒不掉人做過的事,走過的地方。

我說好。

那天好像還在眼前,結果兩個月就過去了,小姚警官又打電話催書麵材料。我想,書麵材料也是給你看的,要“正常”,要“積極向上”,就給你寫封信吧。

幾年間,你一直給我寫信,我其實感謝,因為你總講北野的事。我擔心他報喜不報憂。看到你的信,得知你定期去看過他,我才安心。

我從不回信,因為,我不想和你說話。我知道你在幫羅婷她們,我心裡有不平,為什麼不早點阻止魏萊,為什麼還要幫羅婷她們?

她們一次次被給予機會,可我和北野遭受的痛苦呢。

四年前的那個晚上,我憎惡那座城市,憎惡出生在那座城市的每一個人,包括你,包括遠在城市之外的母親,包括很努力想長大卻總是弱小的我,包括那些分明是同齡人卻依仗著不知道誰給的庇護和權利而比成年人還可怕的對手。

但,那晚的情緒,漸漸淡了,現在的我已經無法確切描述。因為時間把它們篩走,每當我回頭看,我以為會看見悲傷,可那段時光留給我的,是桑樹,和路燈,鞦韆,和耳環花,話梅,和小熊軟糖,還有夕陽裏烤麵包的香味。

或許因為那晚,睡在北野床上,他抱著我,分走了一半的痛苦。我感覺到,他拿走了一大半。不過,這種體驗你們誰都不會理解。

隻有他和我知道。

從很早開始,我就把羅婷她們淡忘了,卻也不說不上是原諒。

學法這麼多年,看到了好,也看到了不好,

課上也說到過青少年犯罪,講法的老師總說,解氣式的處罰會造成罰大於罪,破壞法律根基。說尤其青少年,在最該求學和塑造人生觀的時候失去一切,出來更容易走上真正的邪路,汙染社會。

還說,法律是人性的,它在懲戒罪人的同時,留給社會最大程度的希望。

我其實不贊同老師站在施害者角度對法律的美化。

因為,希望,隻對有一部分人是有的。

可矛盾的是,每當我想起北野,我又希望法律對他再寬容一些。

你說,人是不是很虛偽。

不久後,我收到羅婷寫的道歉信。當時的心情,很平淡。我並沒有想什麼。

我覺得,她回歸的那種狀態,是個好結果。至於原不原諒,我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時至如今,我仍然覺得,對受害者的傷害,是不公平的。

可我同時也得承認,如果連法律都報復打擊,毀滅而後快,這個世界將是瘋狂而恐怖的。

我並不願意那樣。

我想,現在的我,隻是在兩者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點。

小時候,我認為非黑即白,沒有中間地帶;也認為,點黑即全黑,點白即全白。

可長大後接觸太多的人和事,我發現,人是自然界裡最複雜的一種動物,他的人格是可以有多麵的;虛偽與真實,惡毒與善良,醜陋與美好,是能夠存在於同一顆心裡的。

不,應該說是必然存在於同一顆心裡。

這世上,沒有一顆人心隻擁有真實、善良與美好;隻擁有正麵卻不擁有與它對立的負麵。

從來沒有這樣的人。

人心的鬥爭,不過是為找到那個平衡點。

就像多年前,我提及那場電影,我帶了刀,我動了讓魏萊死的念頭,這是一個惡念。

就像多年前,北野想完成計劃,動了讓賴子死的念頭,這也是個惡念。卻在見到賴子的時候不忍心下手;可後來又在酒精與憤恨之下砸了他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