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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雷端著咖啡壺返回客廳的時候,發現沙發上隻剩悶悶不樂的Greg。
“Grissom去哪兒了?”Ψ本Ψ作Ψ品Ψ由Ψ思Ψ兔Ψ在Ψ線Ψ閱Ψ讀Ψ網Ψ友Ψ整Ψ理Ψ上Ψ傳Ψ
“有緊急的事回實驗室去了。”Greg說,“稍後會返回來。”
佟陣從廚房走出來,坐回原來的位置。
Greg看到佟陣立即顯得緊張不安,他還在為剛才的事擔心,頓了頓說道:“要知道,每個人心中都有不能被人碰的地方。不是非得揭開……謝雷,我們更應該關心眼前的事,可以隻說案子嗎?”
佟陣拿過案卷,翻開來:“案子的名字實際上是‘路德教滅門慘案’?”他發出一聲歎息的笑聲,看向謝雷。“還要不要繼續研究它呢?”
“我沒有亂改案卷的名字。凶手的名字是約翰.李斯特。”
謝雷沒有看著卷宗,卻一字不差地說出案子的開頭語:
“18年,一個嬰兒可以成長為英俊青年。18年,一個青年可以曆盡滄桑走向消沉,18年,也可以是一個人逃亡的時間……”
“你在說什麼?”Greg望向案卷,“隻是凶手的名字……相同?”
“你以為怎樣呢?”佟陣望著Greg,“是什麼局限了你的判斷力。”
Greg驚訝地看著他,不知道要講什麼才好。
謝雷一副認為思討案情的樣子喃喃地說道:“這個案子雖然不是縱火案,但其中的很多東西值得我們考慮。
約翰.李斯特生活在新澤西州,擁有一個幸福的六口之家。三個活潑可愛的孩子——16歲的女兒,15歲和13歲的兩個兒子。他和妻子結婚近二十年,八十四歲的母親和他們同住。約翰在當地的主日學校代課,是虔誠的路德教徒,並且是當地教會的主力人物。
就是這樣一個循規蹈矩的人,卻在一天之內殺害了他的全部家人。”
“他忽然精神失常了嗎?”Greg推測原因。“很難想像一個精神正常的人會做出這種事。”
“先來看看他的作案過程吧。他在案發當天的早上,先槍殺了自己的妻子,然後到樓上打死自己的母親,下午,當孩子們陸續放學回家時,他將他們一一打死。整個過程共用了23發子彈,兩支手槍,分別是0.22口徑的左輪手槍和德國式9毫米圓筒手槍。”
“可以不講過程嗎?”Greg難以忍受地說,“這樣的過程,我沒有興趣知道。”繼而又想到什麼似地說,“難道他殺人的細節和焚屍者有什麼相似之處?”
佟陣在這裏提出一個問題:“我們的焚屍者似乎從來不用槍呢。”
“他不用槍,說明他對於受害者來說,不是陌生人。”謝雷說。“他不需要先劫持他們。”
“可是四個受害者之間並沒有什麼共同的交集。”Greg搖搖頭,“這個我們調查過很多次了。”
“一個有機會和社會不同階層都打交道的人……”謝雷思索著說。
“你的意思是說,凶手因為職業的關係而認識了他們。”Greg興奮地說,這是一個讓他感興趣的線索。“從富豪到流浪漢,這個職業都可以接觸到?”他從口袋裏掏出一支筆,試圖寫下所有可能的職業。
謝雷卻並沒有繼續探討這個問題,他接著講案子:
“殺死家人之後,約翰將屍體整齊地擺在客廳的地板上,並在房子裏循環播放葬禮上演奏的音樂。令人感歎的是,直到一個月後,鄰居才覺察出異常並報警。警察破門而入時,屋子裏就像一間鬼屋那樣陰森冰冷,到處彌漫著一股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