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話很管用,沒有人提出異議,盡管很多人都知道這個迷宮一旦進去,就很難活著出來了,隻要吃人俱樂部的人守著迷宮口,他們就永遠出不去了。
但此時Rock昏迷的情況下,他們選擇了相信李弗斯。
“你......不會有事吧?”沈如月問道,兩姐妹還沒進迷宮,看見很多人用槍對著李弗斯,她們都非常擔心。
“放心吧,你們先進迷宮去,聽話!”李弗斯對沈如月說道。
“哦。知道了。”沈如月此時真的很聽話,跟著姐姐乖乖地走了。
看見所有人都進了迷宮,李弗斯拽著那個白人的衣領,手槍頂在他頭上。
“千萬別跟來!不然我打死他!等我進去,就放他出來!”李弗斯對著那些手下喊道。
他拖著那個人,謹慎地退到了迷宮裏。
“看著他!”他把那個白人扔給了南城幫的人,然後解下戰術背包,從裏麵拿出機械臂戴在小臂上。
“一會兒無論發生什麼,大家都不要往天上看!”他鄭重嚴肅地大聲說道。
隨後他又囑咐了一遍,看到眾人都點頭確認後,他舉起機械臂,那是同盟會研製的武器係統,按下開關,“嗖”地一聲,一個丸子大小的物體飛上了高空,與空氣摩擦時發出了尖銳的嘯叫聲,在距離地麵半公裏的地方爆炸。
一聲巨響,並沒有特別強力的衝擊波,隻是超亮的強光將大地籠罩,如果太陽沒被塵埃雲遮擋,也會在這團光芒下黯然失色。
地表上的物體都映得發白,仿佛就要融化。
這是一顆光子炸.彈,瞬間達到的亮度是太陽亮度的一千五百倍,持續五秒鍾。
“啊!我的眼睛!”
“天哪!救命啊!”
淒慘的叫喊聲此起彼伏,超高強度的光子輻射會將視網膜的細胞殺死,造成永久性的失明。
在沒有得到警告的情況下,人總是會條件反射地看向發亮的物體,這是人類的本能。
李弗斯牢牢地按著姐妹倆的頭,害怕她們會忍不住好奇心。
他直視著天空,因為他眼睛裏的光子掃描器會根據外界光度自動調節明暗度,就像戴了一個自動變光的焊接眼鏡,哪怕觀察聚.變的中心,也沒有問題。
光子炸.彈耗光了能量,迅速黯淡下來,李弗斯卸下武器臂,又從背包裏拿出一支臃腫笨重的長槍,槍體很大,造型像一台微型的空氣壓縮機,槍管很長,又很細,像針頭一樣細。
他把這支槍扛在肩上,從猴子表上拉出一根數據線,接到了耳根後麵的接口上,這樣,他就可以將猴子表的射線探測器掃描的圖像直接映射到眼睛裏的光子掃描模板上。
就像當初用猴子表發射伽馬射線暴一樣,這把重子槍沒有任何的噪音和後坐力,和所有手持能量槍一樣,功率限製了殺傷力,這把槍殺傷麵積很小,隻有兩平方毫米左右,所以必須要對準目標敵人的要害射擊,比如大腦和脊椎。
優點也跟絕大多數能量槍一樣,它可以穿過普通物質,擊殺掩體後麵的敵人,發射出去的重子流接近光速,無法躲閃,無法預防,射擊移動目標也不需要預判。
配合著射線探測器和李弗斯眼裏的光子掃描定位,射殺這些已經失明了的目標簡直如探囊取物。
他故意留下了摩天輪上的那個向他炫耀過槍法的狙擊手,這個狙擊手很沉穩、老練,在雙目失明的情況下,強忍著眼睛的劇痛,蟄伏在上麵一動不動,如果不是李弗斯知道他在那裏,很可能被他僥幸逃生。
李弗斯找到老九的狙.擊槍,對著那裏扣動了扳機。
“砰!”
狙.擊槍沉悶的聲音響過,不到兩秒,遙遠的摩天輪上一個人影像玩偶一樣地墜落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