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實驗練習(1 / 3)

槍械的零件被沸水蒸煮了一下重新組裝了起來,全是53式步騎槍,7.62毫米口徑,一共有十三支。

這些性能低下的古代槍支,是前蘇聯莫辛-納甘M44步槍的仿製槍械,中國當時編製內的部隊用的都是這種槍。

所以,從核試驗基地地下倉庫裏麵的武器和核彈部件構造就可以看出當時中國確實是嚴格按照條約來執行的。

李弗斯用劈材的斧子砍了幾顆小樹,用樹幹做了幾個槍 托,然後用李馨苒那把匕首將他們削得光滑一些,塗上清油。

一共有五支槍被安上了槍 托,李馨苒拿著一支槍不停地摩挲著,有點愛不釋手,這可比她父親留下的那把手槍看起來威風多了,盡管性能差了很多。

林雪汐也拿了一支,她穿越前的那個年代離這些武器統治世界的時候隻差了一個世紀,所以她也不覺得這些槍械特別的落伍。

“你能教我射擊嗎?”林雪汐對李弗斯說。

李弗斯有點為難,作為林雪汐的追求者,他當然巴不得有這樣和她麵對麵手把手親密接觸的機會,但是李弗斯根本不知道從何教起。

李弗斯沒學習過射擊,但他天生就是神槍手,因為眼睛裏有光子模板,他甚至都不用瞄準。

他也從來沒用過性能如此差的實彈武器,口徑太大,子彈初速太慢,射程太近,後坐力也太強,還不能連發,而且需要大量的計算。

但他還是答應了下來,就因為林雪汐眼中的那份熱切和期待。

砰!

李弗斯衝著天空開了一槍,槍管裏還有些殘留的油質,冒出了黑色的煙。

“子彈初速795米每秒,百米外速度750米每秒,而正常人的反應時間大概在0.3秒左右,不考慮風向和風速帶來的偏差,以及空氣的摩擦阻力,也就是說,要想做到百發百中,就必須要保證目標在300米以內。”

李弗斯搖了搖頭,53式步騎槍的性能還不如李馨苒的那把3毫米口徑的手槍,可惜那把手槍隻剩七發子彈了。

林雪汐右眼上帶著一個黑色的眼罩,用柔軟的細繩係在頭上,腰上纏著布製的夾條,上麵插著密密麻麻的子彈,燦燦發光的黃銅彈殼一個挨著一個,讓林雪汐看起來就像是占山為王的女土匪。

她費了很大勁縫製了子彈帶,並且給李弗斯和李馨苒也都縫了一個,她對射擊這件事有著很高的熱情。

“你可以做到三百米內百發百中嗎?”林雪汐覺得李弗斯這麼說肯定是他自己能做到,但還是表示了懷疑,她的認知裏可從來不曾認為這世界上存在百發百中這回事。

李弗斯沒有說話,他拿了十個觀音果的果殼隨便地扔在了雪地上,然後向後走出了五百米左右,轉身開槍,連瞄準的動作都沒有。

砰!砰!砰!砰!砰!

槍聲在靜寂的林間回蕩,樹上的雪都被震了下來。

李弗斯給彈匣裏換上子彈,還是沒有瞄準。

砰!砰!砰!砰!砰!

槍聲終於停止,林雪汐和李馨苒站在離果殼不遠的地方,看著李弗斯走到遠得都快看不清的地方,然後聽到彈頭摩擦空氣的聲音,“啾”的一聲,排在最前麵的那枚果殼消失了,被打得粉碎。

然後是第二顆、第三顆……

李弗斯從遠處提著槍走了回來,他臉上的表情很嚴肅,一改他往日的散漫和沒溜。

“如果沒有很強的風和磁場幹擾的話,射擊這種不會移動的目標對我來說三米和三千米沒有任何區別。”李弗斯似乎特別想當好這個射擊老師,他又變成了那個機敏老練的特工,而不是林雪汐的小迷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