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的時候。韓冬媽一提,我媽覺得,韓冬這個小夥子還是可以的!
於是乎,就給我和韓冬安排了個相親。
隻怪我當時年少無知,隻以為是單純的出去吃飯,一直到在飯桌旁見到韓冬他們一家人都沒反應過來,結果……
韓冬當天晚上給我發了短信,說的很含糊,比如說,後天周末,什麼電影上映了,去不去看。
那個電影昀之嘮叨了幾次想看,我以為韓冬是覺得朋友好久沒見了敘個舊而已,答應下來,周末帶著昀之就去了。
韓冬尷尬的看著昀之,尷尬的回去補了一張電影票的時候,昀之說,當電燈泡的感覺真好。
我當時還笑昀之多想了。畢竟韓冬當天付了電影票的錢,剩下的飯錢和飲料,還有三大桶爆米花都是我買單的,怎麼看都像是普通朋友的敘舊。
聊天的時候,韓冬也都是說一些小時候的事,或者是學校裏的事。
壓根兒就跟交往兩字一點關係都沒有。
窗戶紙捅破是在我寒假結束快回學校的時候,我媽興衝衝的跟我打聽和韓冬交往的怎麼樣了。我這才知道原來那晚的飯局就是個相親局!
我媽還很高興我和韓冬出去玩,覺得我們的關係肯定進展的不錯!
我的嘴角抽了抽,昀之愉快的送我去了火車站,愉快的跟韓冬揮手再見。
因為,韓冬主動提議給我買了火車票,兩個人一起返校。
那是我最尷尬的一程路。全程不知道跟韓冬該說些什麼,直接找個耳機聽歌後,裝睡睡到了澤雲城。
回學校後,韓冬的表現讓寧寧直接看穿了。我如實招了,寧寧表示:韓冬人看著還不錯,現在都這麼殷勤了,慕紫瞳你要是不接受,你就活該單身一輩子吧!
寧寧的交往原則是,世上哪有那麼多一見鍾情,你要是不討厭對方,不交往試試,怎麼知道不合適呢?說不定就是一聲真愛了呢!
韓冬的第一次告白,我覺得我對他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坦言婉拒了。
然而他還是老樣子,時不時的送個早飯,經常能在食堂“偶遇”,去圖書館找了一圈沒找到座位,他身旁卻正好有空座……
他說,這些不過是朋友間的正常來往。他送的早飯,我也不好意思退回去讓他尷尬,更不好意思欠他人情。於是,他每送一次早飯,我就送他一回零食還人情……
至於食堂和圖書館,我後來都點外賣和隨便找個空教室複習了……
然而,他還是那樣。自然而然的,有了第二次告白。
我絞盡腦汁,盡可能不傷害他的情況下,拒絕了。
然而,我沒想到他還有第三次,還搬出了和寧寧那套同樣的理論!
韓冬原話:“紫瞳,都沒試過。你怎麼知道我們不合適呢?一見鍾情的能有多少?也許,相處下來,我們很合適呢?你難道都不願意試一下就給我判了死刑嗎?紫瞳,我在你心裏,就真的……那麼……不合適嗎?小時候,我們一起玩的很開心。以後,也可以的!”
當時年輕,被韓冬這麼忽悠了一下,回去被寧寧慫恿了一番,加上了韓冬那語氣若有若無的道德綁架,讓我覺得我再拒絕他,我就是一個踐踏別人心意的烏龜王八蛋!
於是乎,勞資的初戀就這麼沒有了。
當時真的是太年輕!太缺少作戰經驗!才被韓冬三言兩句就給忽悠了!
本來我們家和他們家的關係還可以,韓冬劈腿分手後,關係就淡了。隻不過,當時我爸媽還不知道我們分手的真正原因,隻以為是不合適而已。
兩家真正成仇,是昀之知道了我和韓冬分手的理由是韓冬背著我劈腿,背著我們找了幾個要好的小夥伴把韓冬去胖揍了一頓。
大學生韓冬被幾個中學生打成了個豬頭,他爸媽當天就帶著被繃帶包成了個木乃伊的他,來我們家興師問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