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段(1 / 3)

綁在了樹上。那個被綁的女生脖子上戴著一個已經定好時間的微型定-時-炸-彈,嘴裡塞著一個白色的布,瞳孔因為害怕而緊縮,淚流不止。

剛綁上不久,遠方好似傳來了剎車的聲音。男人被嚇了一跳,慌慌張張地往遠處跑。

這時又一個男聲響起:你給我站住!】

腦海中的畫麵到這裡結束,蘇玟玟揉著眉心思索著剛剛看到的場景。

由於看到的畫麵就像是一個固定好的攝像頭,它隻盯著被綁人的那棵樹拍攝,導致男人的臉完全沒有出現在畫麵裡,隻露出了個背影。

從背影上來看和與受害者徐小姐的身高對比,符合她對凶手身高的猜測。

從畫麵中來看,徐小姐是最有可能看清凶手麵容的,再讓她根據重案組之前從監控中找到的嫌疑人中指認一下就行。但這還是僅有口供沒有實質證據的問題。

最直接的決定性證據肯定是DNA和指紋這種了,所以蘇玟玟現在的目的就是找到這種決定性鐵證。

雖然她沒有從畫麵裡獲得什麼實質性的線索,但這一次聽到的聲音更加清晰,雖然聲音有些悶,隻能說與上次聽的略有相似。

這時譚堯走了過來,對蘇玟玟問道:“怎麼樣,有沒有什麼發現?”

蘇玟玟搖了搖頭,並問了下凶手麵容的事情。

“徐小姐說沒看清,凶手戴著帽子口罩,眼睛部分也戴了眼鏡。不過依靠這點就可以說明凶手不出意外是近視的了。之前我們根據小巷附近監控找到的嫌疑人裡,僅僅有兩人是佩戴眼鏡的,這好歹縮小了範圍。”譚堯說道。

在接話來的談話中,蘇玟玟得知兩名戴眼鏡的嫌疑人一個叫吳大強,身高178,是一名順風車司機,因此上班時間不定時。他也時常晚上半夜接活,完全符合作案時間。之前三次案發時間,吳大強都沒有不在場證明,但警方通過他的車牌號發現,三個小樹林中有一個是確切發現他去過的,並且待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因此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另外一位叫張方,身高177,職業是一名擁有小麵包車的環衛工人。根據調查發現,他負責的區域恰巧就是其中兩個小樹林附近的街道,因此與吳大強一樣也有作案嫌疑。

凶手的手腳很是幹淨,這次在現場也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倉促間逃走的時候也什麼都沒落下,小樹林的地上又全是枯樹葉,平時來的學生情侶又不少,因此連個腳印都沒留下。

蘇玟玟聽完後,有些不解的問道:“我不是重案組的成員,你告訴我這些可以?”

譚堯一臉看智障的表情:“當然不可以,隻有與案件相關成員能夠知道,所以你現在這算是違反規定了。”話落,又問了一句,“你想被調到重案組來實習嗎?”

蘇玟玟雙眸亮了一瞬,隨後又恢復了正常。呆在拆-彈組自然能夠完成她的理想,但大多數時間肯定是無所事事的。而去重案組,平時可以跟著重案組的案子走,遇到特殊需要拆彈的時候她也能臨時被調到拆-單組去。因此不論怎麼看,都是去重案組實習更好。

那麼問題來了,她要做到什麼程度才能讓譚堯有足夠的理由把她調到重案組實習呢?那又回到了剛剛的問題,發現決定性證據,同時還要表現出自己的辦事能力。

譚堯看著蘇玟玟的表情就知道了她的答案:“這個案子我可以申請你跟隨重案組調查,畢竟這個案件裡凶手用到了炸-彈,但也僅限這個案件,之後的就要看你自己表現了。”

說罷便轉身離開繼續幹活了,走前還扔下一句話:“剛剛告訴你的是新人福利,接下來你就回去等轉組的消息吧,案件的具體情況等你調到重案組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