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段(1 / 3)

期,可還是安慰自己說,也許人家會回來看一下這裏,或者來把房子賣掉。

如今,主人到了……

怏怏地點頭,“好,我馬上搬。”

“咦——”對方似乎沒有預料,睜大了眼。

看著這樣相似的麵孔,就算對他無理,就算要他消失,也不可能生氣。俊秀笑笑,又補充說,“我一直在等你家來人,現在……你來了,我自然要搬的。”

東西不多,跟搬進來的時候沒什麼變化。

細心地包起兩個杯子,一層一層裹成球。

衣櫥裏的幾件換洗衣服都是大一時候家裏帶的,除了……這條仔褲。

想去得到有煥的許可,一轉身,發現身後無聲無息站著人。“啊——,呃,有煥,這個,這條牛仔褲,我可以拿走嗎?”

“那麼舊的褲子是我哥的嗎?”

“嗯,對不起,本來是你哥的,我以為他不要了,所以……”

“那就給你吧。”

“啊,謝謝!”

看著眼前笑逐顏開的臉,樸有煥第一次覺得,也許,這人沒那麼壞,隻是,不經意間破壞了自己最重要的哥哥的人生。一條舊褲子都能高興成這樣,“你是不是還愛著我哥?”

對方驚訝於他的直接,迅速低下頭,手指似乎在打顫,一遍一遍,捋著舊得看不出本色的褲子。

良久,他聽到微風似的歎息,“……嗯”。

是真的!這兩個人分別快四年了吧?據他所知,哥哥並沒有跟金俊秀保持聯係啊。

“我說,你不用馬上搬出去。”

“呃?”

“我,我不會洗衣服啦。”

“有洗衣機……”

“以前都是哥哥給我洗衣服的,我不會用。”

“哦,那……”

“那你別搬了,幫我做家事。”

金俊秀留下來,眉宇間盡是喜色。

仔細瞧他,跟哥哥照片裏的樣子變化很大。原來的臉蛋兒肥嘟嘟的,頭發長長的,哥哥說,他的俊秀總是熱情樂觀又積極,很可愛。

如今在他看來,人瘦得到處都是棱角,頭發也修理得很短,一副幹練的樣子。說喜歡“恩康康”地笑,還沒見到,要笑也就像現在這樣,表情淡淡的,一點也不可愛。

“喂,不要以為住下來就怎麼樣。你,你要是把我哥害死,我不會讓你好過的!”

對方淡淡的微笑瞬間消失,剩下惶恐,“害……害死?我害死有天?怎麼回事?告訴我,有煥,告訴我!”

糟糕。哥哥千叮萬囑,不可以說。“沒什麼,你別問了,我不會說的。反正,我哥要我轉告你,說他不愛你了,要你找個人,好好過。”

對方頹然地放下他的衣領,表情木然,嘴裏悠悠地呢喃,“找個人,好好過,找個人……”

* * *

樸有煥沒有想到,讓金俊秀找個戀人,竟然這麼快。

看著不遠處勾肩搭背的兩人,心裏一陣酸。一周前,不是還說愛哥哥的嗎?不是為留下哥哥的褲子而開心嗎?不是為了繼續住下繼續等待而微笑嗎?

現在呢,大半夜不回家,跟人坐在馬路邊,笑得像朵花!兩人靠得好近,都呼氣到人家耳朵上了!雖然大晚上沒幾個人,但也很難看呀,難不成兩個大男人還想當眾表演親親嗎?

這個勾引人的家夥!樸有煥氣得錘牆,天曉得他為什麼一到十二點就坐不住,非要出來找?早知道是這樣就不該出來,讓那人醉死好了。

哼,幹脆過去打招呼,捉奸!

“嗨,俊秀哥,你很開心嘛!跟朋友吃酒?”兩手叉腰,擺好陣勢。

誰知道,那家夥根本沒有被捉的自覺。“開,開心,嗬嗬,我開心!我遇到韓庚哥,嗝,就開心!哈哈,喝!”

旁邊那叫什麼庚的,麵容酡紅,似乎也喝了不少,還跟他碰杯子,叫囂著“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