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段(1 / 3)

歸熱潮……最後才說,他推薦嚴瀟出國讀博士學位。

“為什麼是他?”

他看著我,眉頭皺著,仿佛下了多大的決心才開口,“你媽說,想讓他帶你走。”

我笑了,我覺得好笑。

回到宿舍,看到嚴瀟寫字台上亂作一團的課本和論文集,看到他丟在角落裏的髒衣服,看到沒洗的不鏽鋼飯盒……忽然,我開始想象,他走了之後會是什麼樣子。

“唐琪。”

“什麼時候走?”

“下個月。”

“這麼急。”

“嗯。”

我們瘋狂的擁抱,如同一對即將分別的戀人。我說‘如同’,表示我們並不是這樣或那樣的關係。我們隻是迫切的想要從對方身上索求溫暖,讓自己忘記一個事實:這個世界寒冷的可怕,人們孤單的可悲。

我窩在他的懷抱裏,感受他的每一寸肌膚,他每一個親吻,當他進入我的身體,我們縱容自己最本質的欲望……就如同,明天不複存在。

我們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揮霍這段荒唐的旅程。

“唐琪,別動,別動。”

“你要幹嗎?”

嚴瀟手上的相機‘哢’的一聲,我被閃光燈照的睜不開眼睛。

“你害羞啊?”

他把相機拿給我,那上麵,兩個人,我和他,親密的躺在一起……我躲閃閃光燈的動作,看上去卻像是害羞閃躲鏡頭一樣。

“你惡心不惡心,拍這種東西!”

他輕輕的吻我的臉頰,我的眼睛不知不覺閉上,他很溫柔,他總是很溫柔……

“我想要記得你。”

89

我媽曾說,即便不能和那個人相伴終生,她都感激上天讓她這樣認真的愛過那一次。她說這番話給我聽的時候,我靠在她的身邊,看著她一針一針的幫我打過冬的圍巾。而那時的我,幾乎因為失去愛情的信仰而被淹沒。

當我一張一張燒掉寫滿方明的名字的日記……心中充滿怨恨、不甘和恐懼。

我有什麼錯?我隻不過是想要認真的愛一個人,每天都認真的愛他,直到生命的盡頭。

然後,當我來到這座城市,我遇到了楚敬平。

“唐琪。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熟悉你的人。”

我點點頭,她手上的鑽石戒指很漂亮。

“唐琪,媽媽這樣任性和不負責任,明明知道不能給你完整的家,卻還是頑固的把你生下來……唐琪,你是我最寶貴的孩子,我希望你能夠勇敢的去愛。”

我看著她,看到站在她身後的那個陌生卻又無比熟悉的男人,一時間仿佛感覺到了身體中血液的流淌。

那種溫度,那樣真實,無法忽視。

“無論那個人是誰,唐琪,別怕。”

唐琪,別怕。

唐琪,不要害怕……

“唐琪,我在,不用害怕。”

我轉過頭,看到嚴瀟的笑容一如初見,像是這座城市雨後最燦爛的陽光那樣溫暖。

陽光真美。

陽光。

真美。

90

我有了第一個男朋友。

他的名字叫嚴瀟,是我的舍友。他身材夠高大,也很帥,籃球打得特別好,其他運動也蠻擅長。他曾經交過若幹個女朋友,個個都是學院裏的院花美女……但他卻隻愛我。

隻愛一個有點孤僻和冷漠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