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段(1 / 3)

那邊很快接起:“少爺,我在買早餐,馬上回去。沙發上有我以前的衣服,你將就穿一天。”

“哦,好。”

可能真的忙,季意剛說完,夏知禮便掛了電話。

季意拿起沙發上的衣服,很普通的短袖襯衫與運動褲,也是舊巴巴的,不過夏知禮大約天生會挑衣服,這套一看就是學生時穿的衣服,過了這麼多年,手感依然很好,穿上也很舒服。

哦對,還有一隻嶄新的內褲,款式與當初在醫院送給季意的一模一樣,就是稍稍大了點,有點兜不住小弟弟。

季意悶悶地看著小弟弟,心想你什麼時候才能長大啊。

總而言之,夏知禮讓季意住了一晚,但並沒有任何討好與款待的意思,態度妥帖溫和,恰到好處維持著距離,卻又不會讓人心想不悅。季意嘖嘖贊歎,幻想著未來等他變成霸總,一定要將夏秘書挖過來。

幹等著沒事,季意被書房的海量書籍吸引過去。

書架上雜七雜八的書都有,金融學,經濟學,科學數學,成功學,世界名著,二十四史。

現在生活節奏多快呀,很多人書不再是為了看,而是為了裝逼。季意原本想著夏知禮也可能是這樣,直到他隨便抽出一本書,都能看到劃線、標注與書簽,他驚呆了。

而最顯眼的,就是橡木書桌上放置的那本聶魯達詩集,不知是何年出的版本,書皮邊角已經起毛,舊得不能再舊,讓季意懷疑是從舊書攤上淘來的。

不,舊書攤上淘來的都比這新。

季意翻開一頁,還沒仔細看,便被一隻相框吸引了注意力。

相框就在手邊,照片看上去有些年份了,裡麵總共五個人,一個高大英俊的青年,與四個蘿卜頭似的少年。

季意微微睜大了眼睛,他一眼就認出了照片中的青年的是誰——渣爹邱旻!

第34章 失寵

照片中的邱旻隻有二十四五歲,在那時沒有美顏濾鏡的鏡頭下,立體深邃的五官依然無懈可擊,俊得發光。

季意有些吃味,原以為是久居上位與歲月賦予了渣爹無與倫比的魅力,沒想到他年輕的時候就這麼帥了。

繼而又想,自己現在還沒張開,等過了二十歲,會不會像渣爹一樣變成行走的荷爾蒙,迷倒萬千女性?

千萬不要長得像渣媽,就算不能迷倒萬千女性,也不能長得像女性啊。

季意憂慮地摸了摸自己光滑細嫩的臉蛋,繼續看照片。

照片中邱旻站中間,一身正裝,身高腿長,微微笑著,嘴角的弧度明顯練過,看上去溫文儒雅,不過在季意眼裡,那就是斯文敗類。

邱旻左右手邊各站兩個蘿卜頭似的少年,皆穿得樸素,憨厚而羞澀地望著鏡頭。最右邊的少年模樣最為清秀,眼睛跟桃花瓣似的,水汪汪的,輕輕抿著唇,定格在最純真質樸的年紀。

——那是十四五歲的夏知禮。

相框雙麵皆是玻璃,翻到背麵一看,照片上寫著:2004年xx縣xx中學,感謝邱先生資助我校貧困學子,以此留念。

資助貧困學子?季意不由得一愣,原來渣爹還幹過這樣的好人好事?

這時一聲門響,季意連忙放下相框走出去,夏知禮沒注意到他從哪個房間出來,放下盛著小籠包與豆漿的塑料袋說:“吃完飯我送你去學校。”

季意怔怔答應了,又問:“那你上班呢?”

夏知禮笑:“我九點上班。”

兩人相對坐在餐桌旁吃早餐,季意還是沒忍住問:“夏秘書,你跟我爸很早以前就認識?”

夏知禮不疑有他,答道:“我給你你爸工作八年了。”

季意咬著包子,含糊地說:“我是說更久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