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段(1 / 3)

惹她生氣了。

陳阿姨一路照顧她到大,說是半個母親也不為過。

隻是她離開葉家, 就得和對方保持距離,說好的有空去看她,落到實處也隻能借她的名義往她兄嫂家裏送點不出格的禮品。

歡悅要做項目,夜爸爸要做治療, 夜晨要做輔導, 樁樁件件,都是她要親自去跑的大事,對陳阿姨的細微反常也就沒有注意, 沒想到葉父居然做出這樣的事情。

“限製人身自由, 他真是飄了。”

當自己是國家執法部門了,也不怕社會主義的鐵拳把他幹趴下。

陳阿姨得了自由, 憂心忡忡:“喬依,你跟先生對著幹, 會有大/麻煩吧?”

夜喬依安慰她:“別擔心,我應付得來。”

她安排陳阿姨去醫院檢查了一下,發現隻是因為長期沒得到足量足質的食物, 有點輕微營養不良, 其他都沒有問題,多少是個安慰。

“看來他還算不糊塗。”

真鬧出暴力事件,怕是真不好收場。

夜喬依把陳阿姨一家人安排到了一處新地方住,讓他們從原來的房子裏搬出來。

陳家人又驚又喜,陳阿姨背著兄嫂問夜喬依:“這怎麼可以?太重了。”

夜喬依淺笑道:“從小到大, 你一直照顧我,說是我的半個母親也不為過。我不過是回報你一點力所能及的,算不得什麼。”

陳阿姨看著眼前的成功女性,想到她從小小的一團,慢慢成長為現在獨擋一麵的樣子,內心感慨萬千。

夜喬依接走陳阿姨的事,很快就傳回了葉宅。

葉母怒道:“她要是心裏頭沒鬼,為什麼要把人搶走?”

葉父卻和妻子想的不一樣。

葉母不過是氣話。

其實若真的要查,總有些能牽強附會的。比如這麼多年了,葉家不可能沒有送給阿姨東西,不拘是一件衣服,或是一樣首飾,葉家若真想翻臉說不是送是對方偷的,陳阿姨說破了天也打不過葉家。

但葉家真正要查的,是她有沒有監守自盜和夜喬依一起謀劃葉家的財產。而無論他們情願與否,確實已經查清了沒有這個問題。隻是葉母氣不過陳阿姨口口聲聲向著假的大小姐,想要給她一個教訓,一時不願放人出來罷了。

夜喬依找上門的時候,葉父就打哈哈,隻說是葉母丟了件首飾,葉宅每個人都被查了的:“一時忘了小陳,不是什麼大事。”

夜喬依卻根本不想聽他胡說,直接讓自己幫著請的律師上去跟他談法律問題,氣得葉父臉色一陣青一陣白。

“喬依,你真要把事情做絕?”

夜喬依:“是你們先無緣無故限製人身自由的。”

葉父:“小陳在哪裏?我要跟她對峙。”

律師:“不好意思葉先生,陳女士身體不適,而且她被關出了心理疾病,現在看到你的照片就會害怕。這是鑒定證書。”

葉父氣得要死。

他是什麼妖怪嗎?嚇出心理疾病個鬼!明明盤問她的時候,整個人都可鎮定了呢!

其實夜喬依知道,單憑這件事,在葉家的運作之下,並不能真讓他付出什麼法律代價。

但她就為出一口氣。

“給他找點麻煩也好。”

葉父官司纏身時,夜喬依已經投入到新項目的籌備中。

歡悅經過前幾次項目的成功,如今也有了自己的班底,簽了自己的藝人。

這回的新項目仍然是自製劇。

自製劇自然肥水不流外人田,夜喬依讓下麵報上藝人資料參與男主備選。

在翻看藝人資料時,她發現了個略有些眼熟的名字。

“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