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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隻眼》BY: 小小(強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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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生和一般人不一樣,別人隻有兩隻眼睛,我有三隻眼睛。

我可不是什麼妖怪。

實際上,我外表看起來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一樣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巴、正正常常的。當然,除了我長得比較帥一點、可愛一點。

喂!可別不相信,我說的都是真的!

從小學到國中,女孩子們都是爭著要坐我隔壁的位置,有時候還吵到要老師出來調停呢!情人節我總會收到兩三麻袋的巧克力,風光吧!

啥?你說國中以後?

國中以後啊…我當然也是少女們心中的偶像囉!隻不過,她們老喜歡找我當她們的「幹弟弟」,很少有人願意把我升級成男朋友…而且,從國中以後大家都隻說我長的可愛,很少人再用「帥」來形容我。

原因嘛…

對啦!我是長得玉樹臨風、英俊瀟灑。不過…我這棵樹的高度稍微有那麼一點不足。稍微啦!這些女生就是愛挑剔,就因為這樣害我交不到女朋友,我也沒辦法啊!

我可不是矮喔!不準用那個字來形容我,小心我翻臉!

總之,我長得很正常,外表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

為什麼說我有三隻眼睛呢?

因為啊,我看得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什麼東西?

當然是鬼啊!

其實,說他們都是鬼也不完全正確,因為他們並不是真的那麼恐怖。

他們隻是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有的則是不相信自已經死了,或者,不甘願就這麼死了。

反正,就是放不下嘛!所以他們才會留在不該留的地方,變成一般人所謂的「鬼」。

大致上來說,他們也不怎麼可怕。絕大部分都隻是半透明的影子。剛死不久的,看起來會清楚一點。死得冤的,影子會深一些。除了是病死的,其它大都不怎麼好看,少胳臂斷腿的這種在意外現場最容易看到。

我就看過有個缺了頭的,抱著自己的腦袋亂嚷著要醫生來救他,他的身體在一旁已經給人蓋上白布,還搞不清楚懷疑是誰死了。

若是在醫院裏,就可以看到他們大多是病厭厭的。有的都已經往生,身體也給人送走了,還老說他病成這樣,醫院的護士還欺負他,把他的病床換給別人,害他找不到地方躺。

反正,看多了,習慣就沒什麼好怕的。

話雖這麼說,在我習慣之前,倒是為了這第三隻眼睛吃足了苦頭。

我媽就常說三個孩子裏,我最難養。當然囉!因為我天賦異稟嘛!

因為我看得見,打小我就常常被這些「別人看不見的東西」嚇哭,而且嚇到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著。(唉~所以我才會長不高啊!)

小時後,更因為我常常對著那些半透明的人講話,讓大人一臉狐疑的看著我。還把我抓去醫院檢查了好幾次,以為我腦子有毛病。

我真正因為這個特殊能力出名,是在我國小一年級的時候。

祖母出殯的那天,我看到她坐在椅子上,招手要我過去,我當著全家人麵前跟祖母撒嬌要糖吃,嚇壞了一屋子的人。

祖母先是很驚訝的看著我,然後就笑了。

她交代我轉告家人一堆的事;她的私房錢藏在哪裏啦,還有她想要把爺爺送她的鏈子一起帶走什麼的。

交代完,她告訴我她要走了。要我以後看到和她一樣半透明的人,千萬不要隨便跟他們說話,他們都有太多事想做,能有人看得見他們,聽得到他們,他們會一直纏著我,希望我能替他們完成。我點點頭,祖母就飄走了。

那時,我才發現,原來我看到的半透明人都是已經死掉的人。

大人們在冰箱找到祖母的一袋鈔票後,從此對我另眼相看。

我媽把我帶去給山裏的一個大師看過,他說我這叫「通靈眼」,所以我能看到別人看不見的東西。如果想要我平安過一生,最好是讓我出家向佛,否則,我遲早會因為這個能力而喪送一生。

想我當年這麼紅嫩可愛,我媽怎麼可能舍得就這樣讓我出家呢。

從此以後,爸媽學聰明啦!一天到睌告誡我:「看到了不能告訴別人,否則會給人當成瘋子。尤其不能讓這些鬼發現你看得見他們,要不然會有沒完沒了的麻煩!」

對這件事,我可是有很深刻的體驗。

九歲那年,我去海邊玩。不小心讓一個濕答答的鬼發現我盯著她看,她半試探性對我微笑,我來不及回避還呆呆的揮手。

然後,她就粘上我了,她求我一定要找她的家人來接她。

她都已經死了兩年了,要我上哪去幫她找人來接她呀?更何況,我還隻是個跟著學校來郊遊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