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抽了,把窗關了吧。”

但季宵還是沒有第一時間關窗,等煙味徹底消散了,才關上。

孟小荃記起來季宵好像從不抽煙,足夠自律。名牌大學出身,長相上佳,處事能力一流,公司上下公認的男神,這樣的人應該是小說裏白手起家三十歲就能登上人生巔峰的人物,為什麼會在他身邊做助理呢?

孟小荃看著窗外的歡喜山,忽然想起來了。

那天他誤闖了歡喜山的迷陣,被土地公救下帶到土地廟的時候,季宵就在那裏。那會兒孟小荃畫著妝戴著假發穿著短裙,被土地公不間斷的說教搞得很窩火,餘光瞥見個男人站在旁邊看著,就更窩火了。

本來孟小荃不想搭理他的,可是他一激動就摔了個跟頭,直接在季宵麵前走了光。他還記得季宵當時完全愣住的表情,大概完全沒想到孟小荃會是個男人。

孟小荃正在氣頭上,想也不想罵了一句,“看什麼看,沒看過短裙底下長大·**啊,艸!”

後來發生了什麼孟小荃也不記得了,反正一下子揮霍完積攢了二十幾年的節操後,他覺得自己的靈魂已經飄到了外太空。

後來,季宵把他送回了家。

孟小荃藏了那麼多年的秘密被人窺破,雖然很想破罐子破摔,但孟氏那麼大一個公司,他可不想因為自己的花邊新聞而看到跌得像屎一樣的股票,和董事會那群人皺得跟兩塊錢一刀的廉價草紙一樣的臉。

然後他就向季宵發出了工作邀請,一年五百萬,請他保密。回去查一查季宵的履曆發現這比買賣不虧,於是皆大歡喜。

粗略算算,季宵跟在他身邊已經有五六年了。

孟小荃從剛開始的有所收斂到後來的放飛自我,這裏麵發生了一個質的飛躍。現在想想,或許是季宵的反應總是太過平淡,讓孟小荃越來越不擅長在他麵前偽裝自己。

“事情處理好了嗎?”孟小荃揉了揉眉心,問。

“我已經給他下了最後通牒,如果他還要鬧事,我們會走司法程序。我已經提前派人調查過了,他在前公司手腳不幹淨,有過前科。這次把我們的招標信息透露出去,絕不可能是什麼迫於無奈。”

“這叫狗改不了吃屎。”孟小荃表情淡淡的,嘴角卻泛起一抹冷笑,“誰把他招進公司來的?”

“是人事部的副部長。”季宵早有準備,默契得讓孟小荃身心舒暢,“聽說是遠房表哥。副部長身份金貴,明碼標價,一個表哥二十萬。”

孟小荃冷哼一聲,下意識又抽出根煙來點上,“你幫我去問問他,我出二百萬讓他跪下叫我爺爺,不叫就給我滾蛋。”

“好。”季宵說著,伸手從孟小荃嘴裏搶下那根香煙,毫不留情地扔出窗外,“孟總剛才說了,不抽煙。”

孟小荃挑眉,“我是花錢請你來管我的嗎?我是老板你是老板?”

季宵微微一笑,“老板也要說話算話。”

“日了狗了。”

“想要什麼品種的,我給你買。”

“滾。”孟小荃隨手抄起車上的大墨鏡戴上,“開車,回家!”

翌日,陸知非起了個大早,在床上愣了片刻,才記起來自己昨晚睡在了土地公的茅草屋裏。但是床上分明很軟,像是撲著一層厚厚的天鵝絨,伸手一摸,才發現是商四的外套。

商四的衣服總是很神奇的,久而久之陸知非都習慣了。

商四不在,陸知非就披著衣服出去找他。人沒找到,卻看到了坐在屋簷下盯著手機認真打字的土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