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段(2 / 3)

“你他媽再這麼凶我們就別買了!”

我哪裏凶了?

“你不凶?你看你吼得那麼大聲!”

算了,你不是還要回家洗澡換衣服嗎?再拖下去會來不及的。

“來不及,大不了不去可不可以?去還不也是因為你--你他媽的到底進不進來!”

我才正想問你進去幹嘛?人家生日又不是結婚,你買戒指做什麼!

“難得現在八五折!我不能順便看看嗎?”

不能!

“他媽的!你那是什麼態度?”

我們能不能別再吵了?

“不吵你吼那麼大聲幹嘛?!”

2.

到達舉行派對的別墅已經很晚了,蛋糕早就切完分光,香檳也喝得一滴不剩。我和傑都沒心情要斑比當場拆禮物,進了門道過“生日快樂”之後,就自動分開各找各的樂子。

他走出落地窗門,加入後院泳池邊喧鬧跳舞的人群,我沿著旋轉扶梯上樓,到挑高夾層的吧台裏找酒喝。他還在氣我說他身上那套精挑細選的D&G穿起來像隻黑色蚱蜢,我也很討厭他明知道已經遲到了,卻還在鏡子前麵穿來脫去最後選了一套最難看的衣服。

我從冰桶的殘冰冷水裏撈出兩罐僅剩的啤酒,坐在陽台上喝。啤酒很苦,初秋的晚風很涼,腳下的人群很吵,DJ放的搖頭樂很沒品,一切都無聊透頂。

我歎口氣告訴自己,一切都無聊透頂。

我實在沒必要強迫傑跟我一起參加斑比的生日派對。我跟斑比本來就不是很對盤,我也很清楚他再三力邀我們來玩,其實是因為垂涎傑。斑比的朋友我多半都不認識也不想認識,我明明就不會跳舞而且很討厭跳舞。

3.

好吧,我承認我有點虛榮,不夠光明磊落。

其實我是想要炫耀。每一個可能的公眾場合我都盡可能帶著傑亮相,我想讓大家看看跟我在一起的這個男孩有多酷多漂亮。

我承認我很膚淺,很幼稚,我的動機很肮髒,很卑鄙。

4.

我承認我很後悔。

5.

本來這個時候,我和傑應該躺在沙發上喝啤酒、吃爆米花、看租來的電影,他會把腳跨在我的肚子上,頤指氣使的叫我幫他按摩這裏、按摩那裏。我會趁他不備的時候,偷拔他一兩根腿毛作為報複,或者把手伸進浴袍裏麵吃他豆腐。他會連踢帶踹把我趕到沙發下去,我會順手一扯把他拉到地板上來,他會……我不知道,也許撲上來咬我的肩膀,也許抓過空的啤酒罐扔我……吧?

睡覺之前我們會做僾。我們了解彼此的身體就像了解自己的身體一樣,無須探測就知道筷感裝置設在什麼地方,隻要隨便按下一個按鈕,就能準確彈射到太陽係的任何一顆行星上去。

第二天起床之後,我們會花很長的時間吃早餐。如果我們沒有因為周末報紙上的《流行短訊》或是餐桌上的覆盆子果醬而吵架,如果傑剛好覺得心情很好,吃完早餐之後,他會用鮮奶油一樣的剃胡霜幫我刮胡子,刮完之後會用毛巾幫我熱敷,熱敷之後會用檸檬香的胡後水幫我拍臉,輕輕的拍。

他的手指很細,很長,很柔,很香。我很喜歡。

6.

現在,我在陌生別墅的陽台上喝啤酒,身邊桌上隻有一隻裝著爆米花殘屑的空碗,和一個盛滿菸蒂的菸灰缸。傑滿口抱怨的跟著我來,來了之後卻如魚得水的加入人群裏跳舞。他身上穿著我不喜歡的衣服,身邊圍著我不認識的人,我獨自喝著退冰變苦的啤酒,像是在懲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