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捷的時候,辦公室有一項看似不重要但卻很耗時的工作:文件流轉。需流轉的文件又分兩種,一種是外來文,一種是內部請示、報告、材料請購單、合同審批表等。
原本負責外來文件的是我,負責內部文件的是陳興和鄧雪兒。再細分,鄧雪兒負責需總經理簽字的,陳興負責需董事長簽字的。但慢慢地,陳興負責的工作卻慢慢轉移到我這裏來了,我問董事長秘書,他說:“陳興記性不大好,常常忘記,還是你比較認真點。”這是天捷的一大特色:職責不分。誰認真一點,誰就做得多點,做得多就會錯得多,錯得多就會被批評得多。
後來,陳興還想要把他不想做的通訊錄更新和安排值班表的事情推給我,我拒絕了,最後他隻好繼續做下去,畢竟,我已經不是那個不懂拒絕的職場新人了。
記得剛到天捷時,我還沒有具體工作,處於學徒時期,那時我負責公司內部文件流轉。中途,我換了一個部門,但工位並沒有變。有一次,鄧雪兒請病假,工程技術中心的小王送來一份材料請購單,需要總經理簽字,小王來找我,我對她說:“不好意思,我已經調動部門了,轉簽文件請找鄧雪兒和陳興。”她說:“幫個忙吧,他們都不在。”
我那時是職場菜鳥,公司新人,生怕別人覺得我不好相處,於是答應了。
我把文件放在陳興的桌上,並告知他這是工程技術中心送來的需總經理簽字的文件。當時由於疏忽,我並沒有在文件轉簽本上登記,畢竟我已經調部門了,不過是幫個忙而已,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可大約一周以後,文主任被叫到總經理辦公室,被張浩淼總經理狠狠地訓了一頓,說是有一份重要的文件沒簽,辦公室工作沒有做到位。
文主任是一個受了氣就馬上要發泄的人,一路追究下來,最後竟成了我的錯,因為小王說文件給了我,我說給了陳興,陳興卻說不知道,當時我百口莫辯,有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據,因為我沒有在文件轉簽本上登記。
那時我剛走出校門,將所有人都設置成負責的、善良的,我還沒有學會周全處事,更沒有學會明哲保身,我那時還信奉“清者自清”。
沒辦法,在職場,一個人再無辜,隻要沒有證據,就沒辦法為自己分辯。
我就由著文主任把我訓了一頓,這件事也一直被她當成反麵教材,我在後來的日子裏想過要澄清,但有些事當時沒有說清,後來就不用說了。
因為事後諸葛亮,誰信你呢?
不過,在電梯裏,當小王紅著眼睛對我說:“不好意思,我把你連累了。”
看著她,我突然就釋懷了,至少還有一個人是知道事情真相的。
這件事很快就被我翻過去了,畢竟,人生在世,難免要吃幾次啞巴虧,隻要以後我能學會設立界限、看懂人性、謹慎負責就好。也是在這件事情以後,我才真正明白工作是什麼,工作就是對自己手上的事情負責,要做好分內事,不能講人情,講義氣,但凡答應別人的事情就必須負責到底。
真的清者自清嗎?
不,這次事件,我給大家留下了很不靠譜的印象,連流轉文件都做不好,你還能做什麼?這是當時我偶爾會聽到的議論我的話,這個糟糕的印象要靠後來很多很多的靠譜才能彌補回來。
後來,我又調回了辦公室,才明白,辦公室很多工作是沒有道理可講的,領導說你錯了你就是錯了,有些事,做對了是理所應當,做錯了卻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有時連找補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