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大福分?至少可以天天享眼福。
這麼想著,我仰起頭,看到了這樓的招牌:“清樓”。
雖然我很高興招牌上的字我能看懂,但是這“清樓”不會就是“青樓”吧?
就在我還在研究“清樓”和“青樓”的時候,樓裏走出個人。看這人的打扮,大概是個夥計之類的。他一手提著個小桶,一手拿著兩張紙,走到門外的大樹旁,用桶裏的刷子在樹上刷了幾下,就把兩張紙牢牢的貼在樹上,然後頭也不回的進去了。
我好奇的走到樹下,接著燈光看清紙上的字:
“本樓現招長相清秀的小倌一名,待遇如下:月銀底線三十兩,並配單人房一間、貼身小廝一名、絲綢緞裝一箱。如有不滿,可麵談。”
“本樓現招長相非醜的小廝一名,待遇如下:月銀頂線三十文,並配單人床一張、貼身抹布一條、粗布衣褲一套。如有不滿,可免談。”
原來這“清樓”是專供小倌的“青樓”。
看來這裏還是不適合我,因為我既不可能去當什麼小倌,也不可能去當什麼小廝——不是我嫌棄小廝地位低下,而是我這從來沒自己動手幹過活的人又怎麼能反過來伺候好別人呢?
離開“清樓”後,我繼續餓著肚子在大街上遊蕩。
“娘,你看,那個哥哥的穿著好奇怪啊!”一個小女孩清脆的童聲傳入我的耳朵。
“麗兒,別亂說!”接著是個婦女的聲音。
“真的,娘,他穿的和我們都不一樣!”小女孩顯得很委屈“他把竹葉穿在身上幹嘛?”
“噓!小聲點,別讓人家聽到!這是他的嗜好,我們是不能管的。”婦女的聲音略顯慌張。
……真是可惜,我已經聽得非常清楚了。
其實這也不能怪她們,就連我自己也覺得這一身裝束迥異無比:全身上下除了裏褲,其餘的都是用竹葉遮著的。沒辦法,總比穿著件破爛的血衣到處張揚的強。否則沒準我一進小鎮就會被請到衙門裏一坐——聽說古代有很多殺人犯都是冤死的。
繼續順著大街往前走,我看到前方一個鋪子前有成堆的人頭湧動。
本來是打算不理會這種目前對我毫無意義的熱鬧場所的,但回頭間我遠遠瞟見一個人在人群中晃動。我之所以在那麼多人中單單隻注意到他一個,是因為他的動作與周圍的人都不同:周圍的人都是先付賬再拿東西,而他是直接把東西往懷裏揣。
原來這裏也有小偷。
我嘲諷的一笑,準備邁腳繼續前進,卻又瞧見那個小偷手裏的東西——饅頭?
“咕嚕嚕~咕嚕嚕”看來我的胃就快要到極限了。
也許我現在還有第三個選擇——偷,反正以後有錢了再還不就得了!
於是我也擠進了人群,成為眾多湧動著的頭中的一顆。
對於一個連饅頭都沒買過的人,要是突然叫他去偷一個饅頭,想必因該是個難題。
而我現在臨的就是這個大難題。
看著一堆白白的大饅頭,我無從下手。
該拿那一個呢?
還是隨便拿吧!
正當我小心的把手緩緩伸向一個饅頭時,突然一生雷鳴般的巨吼迎麵撲來“大膽!老娘的招牌‘白玉饅頭’你都趕偷!”
我聞聲渾身一哆嗦。
不會吧,這麼快就露餡了?
“看老娘不把你送到衙門裏去,剁了你這隻賊手!”賣饅頭的大嬸一把抓住那隻手。
不要啊!還要剁手!這裏怎麼還流行這種刑法啊?
“不要啊!饒命啊!”正當我想大聲呼救時,耳旁響起一個更為淒慘的尖叫。
定神一看,原來是剛剛那個混在人群中偷饅頭的人。
這麼說那不是我的手?不早說,看把我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