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卻被那位元記者的眼神逼到有點困惑起來。
「所以,你覺得那些答案虛偽囉?」
「如果不是虛偽,至少也是做做樣子。」
「小孩子,如果你連做做樣子都不會,怎麼能期待有人拿你當目標、拿你當榜樣呢?有時候稍微符合別人對你的期待,也是一種成熟的表現。」
記者搖晃手中的錄音筆,用很逗趣的表情說:「當我再一次按下P屍AY鍵的時候,你不妨再告訴我一次,你為什麼寫歌?」
接下來,記者輕輕地按下PLAY鍵,將錄音筆放在支離破碎的蛋糕旁。
當時我語重心長地說:「記者,是一個最難聽到真話的職業。」
連做做樣子也不會嗎?
其實,我還真的是做做樣子。
我是真心想借著我寫的歌改變這個世界。
但我不想,也不敢說出來。
任何人問我為什麼寫歌,我隻想回答最簡單的那一個答案:我喜歡。
我喜歡,我高興,我快樂,這樣的答案既真實又真誠,對誰都無害。
可是這個世界有太多操弄冠冕堂皇語言的人,他們口口聲聲把自己說得很棒、很好、為人著想、他們寫網誌都是為了教導網友如何過更好的人生跟經營網誌人氣一點也沒有關係、所有他們正在幹的事都跟銀行存款有幾個零完全無關,他媽的都是為了這個世界!
那些人,很多骨子裏都是一堆爛人。
就算還不到爛,也是有夠假的了。
光是看看,有多少藝人紅了才開始參加公益活動、宣稱幫助人是一件很棒的事,就知道有多詭異。是沒錯啦,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很棒啊——
問題是,為什麼你在紅起來之前,對這個世界上那麼多需要幫助的人視而不見呢?
為什麼總是要等到你幫助別人這個舉動會被所有人看見時,你才去做這些事呢?
明明這個世界在你紅起來之前,已經亂七八糟、亟待援手了啊!
我不想再變成一個微笑宣稱,想要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那種人。
多我一個不多。
但對我來說,在任何人麵前說出如此大言不慚的夢想,都是一種假。
我的左手放在口袋裏,輕輕揉著那張考試卷紙。
十八歲的我,比現在的自己勇敢。
正在挖洞、弄得灰頭土臉的那個自己,還幼稚地幻想可以改變世界,而且毫不畏懼認為自己擔當得了那樣的夢想。
對不起囉,十八歲的我自己。
現在三十歲的我,隻想說創作為了自己爽比較多,幫助世界隻是意外良好的副作用。我真的無法宣稱自己是為了讓大家過得更快樂更有勇氣而寫歌,因為我現在辦不到,以後也辦不到。
明明知道絕對辦不到的夢想,還硬要說出來,不就是無恥之徒嗎?!
「那太假了。」
我記得曾在網誌寫下:「不如關掉冷氣開電風扇比較實在。」
然後我還寫了一首叫《熱心助人的偽慈善家們》的歌……結果沒有人用。
因為沒有人敢唱,我又堅持不改歌詞,最後我這唯一、有可能成為讓我與虛偽假人們戰鬥的這一首歌,就這麼默默沉睡在我的硬碟裏。我也完全忘記了我是一個想要改變世界的那種人……
諷刺的是,當我在Youtube上看到那一場校園歌唱比賽,那一個高中生笑嗬嗬拿著吉他,彈著明顯改編自我的《傑克戴上麵具的那一夜》的那首歌,我腦中一黑,瞬間一腳踩進水果日報頭版的前奏。
於是這個世界開始逆向改變了我。
或者,屠戮了我。
CHAPTER7 我看你是自己也想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