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魔杖。
蘭德現在用的這跟魔杖是三年前第一次學習魔法課程時,威爾伯送的禮物。從蘭德每月隻有一戈盾的零用錢就可以看出,威爾伯這位財務副長對自家人的財務也是抓得頗嚴,他送蘭德的這根雖然賣相實在不怎麼樣,但上麵刻的那個加強冥想的魔法陣,對新手來說能起到很好的幫助,也算是物超所值。
而蘭德現在看中的這根魔杖,已經脫離了實用範疇,上升至了藝術領域。紫杉木質地的杖身上雕刻了繁複的魔法陣,每個刻痕都用金色的岩溶蜥蜴血描了一遍,而他的頂端則嵌了顆嬰兒拳頭般大的碧藍色水元素晶石,讓整根魔杖看上去金碧輝煌,熠熠生輝。
“差一百八十戈盾十四西爾維。”那根超得蘭德眼緣的魔杖,價值兩百戈盾。
“還在想那根魔杖?”魯斯恩送來蘭德前兩天問他借的魔法理論書籍。
“它很漂亮。”蘭德當時死扒著商店的櫃台不放,要是身上有錢怕是就直接買下了。
“同樣兩百戈盾,能買根威力更大、更實用些的。”魯斯恩去威泰瑞大道是為了買魔法道具,比如附有防禦魔法的戒指什麼的。他對自己現在用的魔杖還是挺滿意的,桃心木質地,嵌著小顆雷元素魔晶,刻了一個加速吟唱的魔法陣,能讓他更隨心所欲的運用雷係魔法。這樣的魔杖,他當初花了八十五戈盾。魔杖的價格有一部分取決於鑲嵌的魔晶,魯斯恩的這個雷係魔晶隻有蘭德看上的那根三分之二大,因此價錢上便宜很多。
“我……我就覺得它好看。”雖然魔法師都不太喜歡華而不實的東西,但蘭德顯然是個例外。當然,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那也無疑是根精美的魔杖,可對於錢袋總是幹癟的魔法師們來說,誰願意花大價錢去花這麼件不實惠的東西。也就蘭德這位人生沒啥追求的家夥才會被那個所謂的“名師大作”,“鎮店之寶”迷了心神。
魯斯恩早就勸過他別買了,先不說這東西合不合算,光是兩百戈盾的價錢就不是他所能承擔的。“那你打算怎麼辦?”魯斯恩是真拿他這學弟沒轍了。蘭德現在的眼神明顯更加呆,整個人渾渾噩噩的不知道心神在哪裏。
“或許可以去打工。”“打工”這詞還是他上學期才學會的,斐洛瑟帶他常去的餐館就一直在招兼職侍應生,武技分院倒是有許多學生在幹這活兒。
“饒了我吧,讓一個貴族去端盤子洗碗?”魯斯恩用手扶額,充分表達了他現在的頭疼,他可不敢想象到時候會有怎麼可怕的後果。
“我……我沒別的產業。”有些貴族子弟會從父親或母親那裏接手一點莊園或店鋪。但蘭德從來就覺得打理這些東西麻煩,因此除了零用錢,就沒有其他什麼額外收入了。
“或許,可以考慮魔法師的賺錢途徑。”相對魔法師的高消費,總要有相應的高收入才能收支平衡不是。“除了帝國的補貼,許多魔法師都會販賣魔法藥劑賺錢。”
“魔法藥劑?”蘭德細細-
肯亞迪學院作為火炬花杯的創辦人,自然有其不容小視的優勢。肯亞迪的教學風格就是“在競技中進步”。也因為這個校風,讓某代校長提出了火炬花杯校園競技大賽,可以說肯亞迪的所有學生可能實戰不怎麼樣,但一定擅長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