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今天的決定是不是正確。”

“別磨嘰了!快說快說!”

李晨告訴他電話號碼之後傻瓜馬上掛了電話,半分鍾之後又撥了過來。

“他關機了!坑爹啊!老大,告訴我他的住址!”

“傻瓜你真是要瘋了。”

“瘋了就瘋了吧!老大,帶我去找他!”

“明天去行不行?”

“現在!”

“好吧,那我陪你一起去。”李晨歎氣,半夜三更陪著傻瓜發神經確實離譜,放著他自己去發瘋又放心不下,“傻瓜,別讓我為今天的決定後悔。”

趕著最後一班西去的長途客車上折騰了三個多小時才到了傻瓜居住的城市,從空調車上下來,深夜裏臨近隆冬的天氣凍得人渾身發顫,車站裏的人寥寥無幾,隻有傻瓜一個人傻乎乎的站在車站門口等著,嘴唇發紫胡子拉碴,眼睛下麵帶著濃濃的黑眼圈,手指間還夾著半根香煙。

“老大你是騎蝸牛來的?!”傻瓜深深的吸了一口煙之後才把煙蒂扔到地上用力踩滅。

“我已經是用最快的速度趕來了。”李晨記得傻瓜本來是不抽煙的。這大半個月玩命練級明擺著就是變著法的折騰自己。

“行,那走吧!”傻瓜急不可耐的扭頭就走。

“現在沒有發D城的班車,最早也得等到淩晨6點。”

“6點?哪有那閑工夫!”傻瓜前所未有的決然,“出門打車,直奔D城!大不了啃一個月饅頭!”

出租車的表計燃燒著傻瓜下個月的生活費,疲憊到極限的傻瓜已經把頭靠在窗邊沉沉睡去。李晨不忍心看他的腦袋一路在車窗上猛磕,伸手把他順過來靠在自己肩上,傻瓜扭了扭身子,並沒有醒過來。

神棍說得很對,他們兩人未必有很深的交情,不過是在天天拌嘴中習慣了彼此的存在。傻瓜對神棍當然很在乎,神棍對傻瓜的好也是有目共睹的,但傻瓜終究不是神棍要的那個伴。

傻瓜太癡,神棍太清醒。

在一起隻有三個字,卻比我愛你更難出口。

李晨從車窗的反光裏望著傻瓜憔悴的模樣,料想自己也好不到哪裏去。

更愛的人傷得更深,這是感情裏最永恒的定理。

到達D市的時候是早晨7點多,傻瓜的生活費到底熬不過凶猛攀升的油價,最後隻能讓李晨墊付了相當大的比重之後兩人才能安全的站在了D城某小區的門外。

低矮的天空蒙著一層深灰色的彤雲,天邊隱約有雷聲滾過,空氣好像都凝固起來了。早起鍛煉、買早餐和趕著上班的人們行色匆匆,都在躲避著這場不知何時會降臨的大雨。

“嗨!那是神棍的車!”傻瓜眼尖的發現停在小區停車坪上的別克陸尊之後立刻高興的朝小區裏衝,整夜奔波勞累的辛苦一掃而空。

他這一付尊容理所當然的被小區保安攔在了外麵。

“找人?找什麼人?是哪戶的業主?叫什麼名字?”

“我就知道叫神棍,誰知道他叫……對!叫於連!”傻瓜在原地縝密思考了半分鍾之後終於想起了神棍的真名。

“於律師?他出去晨跑了。”保安馬上做出恍然大悟狀,“是不是找他替你打官司?最近上門的人還真多……”

“傻瓜,於連回來了。”李晨看到神棍的身影出現在馬路對麵,一身簡潔的運動裝,手上提著的豆漿油條完美詮釋了標準的居家男人形象,跟平常貪財腹黑的神棍和西裝革履的律師形象一點邊都不搭。

“喂!神棍!神棍!”傻瓜一邊喊著神棍一邊朝對麵衝過去。

“爸爸!爸爸!等等我!”穿著同樣色係運動服紮著羊角小辮的小女孩踮著小碎步跟著轉過了街角,一把抱住了神棍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