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睡不著(1 / 2)

軍人與警察的角色,講究心理戰術;而黑道上有經驗的人,大同小異,知道兩方較量,氣勢盛,則可能勝,氣勢弱,必然輸。

李登雲看了看王大同頂在父親腦子上的槍,看了看另外還有的手下也拿著槍隨時待命的樣子,知道讓對方完全妥協也不大可能,他們必然的要為自己的活路爭取籌碼。於是說:“這樣吧,我們交換條件。”

王大同的心裏一亮問:“什麼條件?”

李登雲說:“你放了我爸,留下槍,走人,我放了你的兄弟。”

王大同想了想說:“放人可以,但槍絕對不能留下。”

李登雲說:“你不留下槍,難道我等著你再用槍控製我啊。”

王大同說:“我留下槍不也一樣的道理,你會用槍來要挾我嗎?”

李登雲其實還是從心裏比較佩服這個人的心思慎密,在黑道上混,能有這樣的頭腦,確實不錯了,他想到了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辦法:“這樣吧,槍你們可以帶走,但是把所有的子彈都留下,這樣,對我們都,沒有威脅,如何?”

這下王大同答應了。

李登雲看著他們將手槍裏的子彈都取了出來,連腳下被踩著的黃先身上沒摸出來的槍也被取了下來,然後,王大同還是借李父為人質,和一幹手下出了門。

李登雲再放掉手裏的人質,待他們出門,王大同再放了李父,然後匆忙的逃掉。李登雲並沒有追,如果去追的話,他至少會搞定兩個身手弱點的,但是怕把對方逼急了,兼顧不及,他們會狗急跳牆,殺個回馬槍對付自己的家人。再說,搞定兩個小角色,也毫無意義。

李父很內疚的歎了口氣:“我們還真以為他們是你部隊裏的人,差點害了你。”

他寬慰說:“沒事,以後要家裏再有人來,無論說什麼你們都不要相信就行了,就說我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沒和家裏聯係就好。”

李母很關心說:“登雲啊,你這職業這麼危險,我看你還是換個工作吧,今天真是嚇得我都全身發軟,心提到嗓子眼了,我們真擔心你有什麼事情啊。”

他笑了笑:“沒事的媽,我見過的大風大浪多了,這不算什麼。”

李母歎口氣:“哎,小雅今天也在她同學家裏玩沒有回來,就我和你爸在家裏,弄不懂這什麼事,竟然會被這些千刀萬剮的給騙了,要是小雅在家肯定就不會了,她聰明些,見過世麵。”

他想起了妹妹,肯定不是在她和爸媽說的同學家裏,一定是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吧,那個叫趙長江的男生,他對小雅是真心還是假意呢?他的家庭條件也不怎麼好,要爸媽知道了,會怎麼想?

但,無論怎麼說,他都一定要支持妹妹到底,劉長運事件之後,妹妹受了那麼大傷害,他隻希望她這輩子能和自己相愛的人一起,過得幸福。

隻是他不會想到,從那一事件之後,他和妹妹的命運就再也沒有平靜過,處處驚濤駭浪。

他突然想到,既然劉國華和唐宋的手已經伸到海城來,可見他們並沒有如自己預想的那樣受到法律的製裁,反而通過某種渠道知道了自己的舉報,所以報複,這種報複開始,隻要自己還好好的活著,他們就一定不會善罷甘休,如果自己呆在家裏,一定會給家裏增添很大的麻煩。

於是,他千叮萬囑父母小心後,決定還是帶著美麗回酒店去。

美麗卻也和母親一樣的想法勸他:“登雲,我覺得你媽說得對,你幹這個工作太危險了,經常會得罪人,要不,你真的考慮向部隊申請下,換個工作?最好是能回來,咱們能經常在一起。”

他都無法說,自己已經沒有那個權利去申請什麼了,但還是點頭敷衍:“我會酌情考慮。”

這個晚上,他深度的失眠了,翻來覆去睡不著。

失業,被追殺,自己的明天到底該怎麼走?他想起自己的住址資料這些,隻有部隊才有,而這些殺手能知道,一定是劉國華找梁上尉得知。

這些王八蛋,國家的蛀蟲,這個社會有那麼多需要他們做的事情,民生,案件,他們無視,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國家的功臣,為了他們自己的私怨,不遺餘力的報複,真是可恨!

他是真的想去殺掉這些社會的渣滓,但他還是盡力的壓抑著自己這種心裏的衝動,以他的本事,想殺了劉國華,不是什麼問題,可問題是,殺了劉國華之後,會被法律追究。有權有勢的人,弄出人命來,可以毀滅證據,偷梁換柱,瞞天過海,逍遙法外。但他隻是平民。也許,在一腔憤怒中,他可以無所謂自己的生死,但想到這樣會讓父母傷心難受,也隻能忍一時之氣。

第二天早上他被美麗叫醒,美麗說自己要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