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段(1 / 3)

淡淡的熟悉和合拍是曾經靠近過的證明,但進駐內心的可能已是另有其人。

飯堂附屬的西餐廳的食物還是不錯的,也許學生嘛,對這東西也沒太高要求。反正我們是吃得挺愉快,席間也相談甚歡。我不遺餘力地搞笑,自佳和卓卿雖是剛剛認識,話題也不少。不禁感慨自佳果然是個當公關的料,本身性格就是待人熱情的,怪不得外聯部的前輩這麼器重她。

吃著吃著,卓卿說:“吉月,記不記得以前跟你說過,中學時有個男生追了我兩年?”

“記得啊,他現在還沒放棄嗎?”

“沒。”

“真有毅力,你幹脆接受他得了。”

“其實,他已經是我男朋友了。”

“哦?”消息有點突然,心頭像被什麼輕輕敲了一下,我笑道:“終於金石為開了?什麼時候被感動的?”

卓卿頓了頓,低頭說:“就是去年阿楠出事以後,你跟我說,如果遇到個對我很好的人,我又喜歡他,就跟他白頭偕老。後來我想了很久,最近想通了,覺得其實他也挺好的,就答應他了。”

“好哇,竟然到現在才告訴我。罰你喝一杯。”我舉起果汁當酒。

“我是一直找不到機會嘛。”

“想不到我還起來重要作用哈,找天你們要請我吃飯答謝我呢。”

“嗯,我回去跟他說。”

“嗬嗬,說笑而已。來,為你終於告別單身幹杯。”

自佳也笑盈盈地舉杯,叮,果汁權當紅酒了。

飯後又聊了一陣,據說卓卿的男朋友到我們學校來接她了,我也打算待會去慶功宴,也就沒送她。冷冷的晚風吹來,凍得我縮了縮脖子,這個炎熱的城市,遲到的冬天終歸還是到了嗎?聽見曾經喜歡過的人終於找到幸福時,還是難免有點唏噓的。

扯扯衣服對自佳說:“走了,去慶功宴吧。”

“球隊的慶功宴我就不去了吧?”

“又不隻是我們幾個贏球,是我們班贏球嘛,聽說半個班的人都去了。一起來吧,當陪我。”

她說好,於是我們一塊往學校後門走去。

一路無話,穿過中心花園時,自佳忽然說:“我不想去喝酒了,我們在這坐坐聊聊天行不?”

我忙說行,反正慶功宴也隻是鬧,我隻是替補而已,不是主角。

找了塊大石並肩坐下,我問:聊啥?

她不也說話,一手梳弄著長發,似乎在想什麼,也許在組織語言。我識趣地等,等她開口。過一陣子,她緩緩地說:

“其實……其實我是有男朋友的。”

“真的?”我表麵上非常冷靜,內心早涼透了。

“其實,我也不太知道算不算是男朋友。”

“怎麼說?”

“我沒覺得有戀愛中的感覺。不過他是認為我是他女朋友的了。”

“說吧,我聽著呢。”我聽出點希望了。

“其實就是國慶節的時候,我去他讀書的城市玩了幾天——哦,他是高中時籃球隊的——有一天我們坐公車,車上人很多,他就順勢摟住我肩膀,下車之後也沒有放開。然後就默認似的成為戀人關係。”

“哦?還有進一步嗎?”我壓住心裏酸酸的滋味,假裝好奇。

“沒有啦,然後我就回來了。這段時間就是偶爾打打電話,和以前也沒啥不同。除了稱呼上有點變化,其他感覺都是很淡的。淡得我都懷疑自己有沒有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