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工作組來找沒找到,就把老人帶走了,老人是坐著計劃生育工作組的摩托車走的,但是再也沒有回來。
後麵的事情就眾說紛紜了,老百姓認為老漢平素健康,前一天還在下田勞動,怎麼會突然死亡?帶走老漢的時候就是推推搡搡,出了村子一定打了老人家。計劃生育工作組則堅持沒有這回事,他們還把老人送了醫院積極搶救。誰是誰非?不做屍檢是搞不明白了,所以縣裏一大早就把我們叫了過來,但是家屬群情激憤,屍檢能行的通嗎?
我們出發是早上,到了已經是下午,是吃飯的時間了,縣政法委書記請我們吃飯,這飯不好吃,我知道。不過政法委書記肯定比幾位老族長有水平,先講了一番縣裏3大班子是如何讓重視,3位縣常委停下一切手上的工作坐陣指揮,然後就奔了主題,他的話還真是發人深思,言簡意賅,他說的是:“當前,安定團結是大局!”
安定團結是大局!多麼冠冕堂皇,永遠也不會錯的一句話!但是,他的意思有誰會不明白嗎?誰要是不識大體,破壞這一大局,你就走著瞧!我覺得咱們有些官員說話的水平我還真是服氣,我學不會,不過,他既然說縣政府如何重視,意味著省政府甚至有可能市政府還被瞞在鼓裏,他的心也是虛的!
我得承認我是一個凡夫俗子,吃飯的時候我還真是在一通胡思亂想。首先是在肚子裏狠狠的腹誹了幾個把我騙來的弟兄,簡直TMD!現在從那個角度我也走不了了,隻能硬著頭皮幹,可怎麼幹?要是工作沒做到位,結論有利於政府,外麵的還不得民變啊?別說一人給我一下,一人一口吐沫我也淹死了。要是有利於村民,嗬嗬,在這塊地皮,在人家父母官手上我還要不要混了?
左也不行右也不行,TMD老子就不左不右了!先是說服老族長,要搞清情況必須屍檢。這裏我多說兩句,在這種情況我總是堅持屍檢的,不是說因為有“對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屍檢。”這麽一句法律條文,而是我覺得要搞清事實真相才是真正的對得起死者,不然死了也是糊裏糊塗!我們國家封建意識濃厚,在這一塊老是有點轉不過彎來。
老族長說服了,當然我得向他保證我一定公正處理此案,咱們帶著他就去見父母官!當著雙方的麵說明了,我看見什麼就是什麼,決不顛倒黑白!然後,雙方各派出代表,監督我的行動,兩個好處,一是還有什麼地方有懷疑,當場指出我繼續解剖,第二,誰也別不放心誰!
當然,動手之前還要進行一點法醫知識普及。村民們派出的是村醫,縣裏派出的是刑偵隊長,兩人一起過來,先說明,我還沒見屍體,但是有些現象容易引起普通人誤會的先說明白,比如說屍斑,人體血液是不斷循環的,一旦死亡就會停留在低下部位,比如說躺著就會在背部、腰部等沒受壓的地方,如果屍斑已經充分形成了再移屍,我們會看得出來體位和屍斑不符,就這個簡單的道理我們破獲過好幾起凶殺案件!但是在現在的情況,屍斑很很容易被誤認為是打擊所致,所以先得跟他們說清楚,這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第一是部位不同,屍斑隻能在低下部位,第二是切開不一樣,皮膚於青是血管破了,血液早就滲入組織,是擦不掉的,屍斑則血還在血管,一擦就掉!
我會永遠記住那次屍檢,市公安局派來了兩車防暴警察,兩車防暴警察整齊的從兩輛軍車上下來,齊刷刷的跑步到指定位置,人群在自動的散開。他們組成了人牆,把我們保護在鎮政府的大院進行屍體解剖。整整齊齊的1米7幾的身高,整整齊齊的頭盔,這時候,你才知道什麼叫國家機器!
壓力(下)
剩下的事情其實很簡單。有些事情就是這樣,當你認為複雜無比的時候,其實是你自己把它想複雜化了。
老人死於腦溢血。沒有任何的外傷,但是計劃生育工作組也不是完全沒有責任。這是老人家第一次被拉去“見官”,雖然我到現在也沒搞清楚計劃生育工作組是個什麼級別的官。緊張、害怕讓他的心情激動,血壓驟升,於是腦血管爆裂,很快死亡。像這種情況我們法醫是這麼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腦溢血顯而易見,照片和組織切片都可以作為證據,但根本死因是因為腦動脈粥樣硬化,因為沒有腦動脈粥樣硬化的基礎病變,一個正常人是不會因為情緒激動而腦溢血的。那麼計劃生育工作組的責任在於粗暴的工作方式促進了疾病的發展,沒有這個事情老人家很可能可以多活幾年,我們把這個叫誘因。那麼主要是民事賠償責任,簡單的說就是賠錢。但是村民們砸了鎮辦公室,這個是擾亂公共秩序,小到刑事拘留,大到判刑都可能。可能是所謂的“法不責眾”,或者是縣裏麵不想把事情弄大,一個多月後象征性的把幾個年輕人關了兩天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