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驚。
“華雲的屍體找到了?”
“唔。”林仲傑冷淡地應了一聲,掏出了他那本舊筆記本,翻到其中的一頁,“她的屍體是在2001年4月12日在忘生橋附近的垃圾場找到的。另外兩個的屍體也是在那裏找到的,王雯是2000年的5月16日,薛英英是2000年的7月8日。”
又是忘生橋的垃圾堆,凶手一定經常在那一帶轉來轉去,那裏最多的是飯店……
“她們都是被勒死嗎?”他立刻問。
“是的。跟前兩天的那兩個一樣,被裝在一個蛇皮袋裏,衣衫整齊,唯一的不同是華雲和王雯死的時候沒有姓交跡象。另外,根據前兩年的調查記錄,有一點跟王木交代的情況相似,那就是有人曾在案發時間,在棄屍的垃圾堆附近看見過一個穿廚師製服的男人。”
“奇怪,屍體既然早就被找到了,怎麼上次你說沒查到?”簡律師又挑刺了。
“上次查了一半電腦係統突然癱瘓了。我也搞不懂這些新玩意兒!”林仲傑狠狠瞪了老朋友一眼。
“請問,她們是被什麼東西勒死的?”簡東平問道。
“在每具屍體旁邊都放著一根繩子,經化驗那就是凶器。”林仲傑注視著筆記本上用圓珠筆作的潦草記錄,仿佛陷入了沉思。
“繩子在脖子上嗎?”簡律師問。
“不,在褲子裏。”林仲傑說。。
“看起來凶手還蠻自負的,好像在有意挑戰警方啊。他是這個意思。”簡律師作了個大拇指向下的動作。
“我可不這麼認為。屍體擺在那裏,警方隻要用肉眼就能看出那些女人是被勒死的,花不到半天的工夫就能分析出凶手用的是什麼凶器,凶器的長短大小規格,甚至上麵有幾個齒輪,媽的,說白了,這根本不用他告訴警方,如果他想向警方示威,那他就該留下更明顯的證據,比如姓名、指紋、家庭住址,可他壓根兒沒有,所以他隻是個裝爺們的孫子!別以為殺了幾個人,就是英雄好漢,躲起來偷笑的一樣是孬種!”林仲傑大聲說,每次老爸簡律師奚落警方的辦事能力時,林警官都會無一例外地火冒三丈。
“留下姓名和家庭住址?”簡律師錯愕地朝後讓了讓,好像怕老朋友的唾沫星子濺在他的高級西裝上,“那他豈止不是英雄,簡直就是個大白癡。”
如果他每次作案都留下姓名和家庭住址後,仍然能從第一個殺到第五個,從2000年殺到20003年年末,那不就更說明警方是吃幹飯的嗎?簡東平暗想,但他敢說。
(更新一小段,大家不要嫌少啊)
他不願繼續聽兩個老頭抬杠,於是插嘴道:
“紐扣中的血都對上了,現在可以並案偵察了吧?林叔叔?”
“差不多。”林仲傑點上了根煙,朝他望過來,溫和地說,“小子,我得謝謝你。”
他知道林警官指的是程敏的事。
“別客氣,您找到程敏說的那幢別墅了嗎?”他知道他昨天向林仲傑報告過這條關鍵線索後,對方放下電話就派人去了。
“找到了。”林仲傑說,見父子倆都朝自己望過來,便道,“沒有指紋,沒發現凶手的任何痕跡,現場清理得很幹淨,不過,我們用發光氨還是找到了一些噴濺的小血滴。現在還不清楚這些血是不是邱元元的。”
“血多嗎?”簡東平咬了口三明治,喉嚨裏不自覺泛起一股血腥味。
“不多,小麵積噴濺。程敏說邱元元的胸口、肩膀、肚子都受了刀傷,正在向外冒血,法醫認為這種說法不太可靠,因為看出血量好像不應該有那麼多的傷口。”林仲傑冷笑了一聲,“現在程敏說的每句話我們都要推翻重新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