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觀看連場電影。後經警方訊問,承認4點左右在咖啡館與客戶談生意,期間收到另一位客戶的電話,取消了晚上的會麵。於是5點左右離開咖啡館,回到雨花石公寓。張兆勇自稱在902室僅逗留了2分鍾。經查實,張兆勇5點25分左右進入雨花石公寓,5點半左右離開公寓。

袁橋:最初供述稱四點與客戶分手去AA大賣場購物,直到8點才回到雨花石公寓。警方從張兆勇口中得知曾經看見袁橋的公事包遺落在雨花石公寓902室的客廳,經訊問,袁橋稱其當天的確回過公寓。上午7點半左右他接到李今通過手機發來的短信,李今約他下午四點半左右在他的房間見麵,經查實袁橋的手機的確在那個時間收到過一條短信。袁橋稱其如約回到公寓後,目睹了陳劍河把李今抱上床的情景,於是異常生氣的他立刻離開了公寓。之後,他稱自己前往AA大賣場,先在賣場樓下的飯店用餐,隨後就在賣場裏閑逛。警方在7點左右從AA大賣場的監控錄像中找到了袁橋,但是從下午四點至七點之間,袁橋沒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王盛佳:供述3點左右離開公司,為老板的太太和另一位重要客戶去百貨公司購買禮物。五點50分左右在百貨公司樓梯口碰見老板的夫人,該夫人硬要王盛佳陪同一起購物,兩人逛到7點45,8點左右在百貨公司門口分手,王盛佳於8點半左右返回住所。王盛佳的說辭已得到這位老板夫人的證實。3點20分左右,有百貨公司的職員證實曾經幫王盛佳打開寄存箱。但無法證實其4點至5點45之間王盛佳在何處,

鬱潔:最初供述稱案發時間,她在回家的路上順便去逛了附近的商場,但警方在商場的監控錄像中沒有找到她。有鄰居反應在四點多曾經看見她在樓道裏出現。。經訊問後,她自述四點半左右曾經回過公寓,並且在902室門口與陳劍河有短暫交談,之後在王英寶公司對麵的咖啡館一直呆到7點,無人證實。

吳立帆:在澳洲,已經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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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陳劍河毒殺案

案發時間:2004年8月2日晚 8點-10點

案發地點:東方羅馬旅館

張兆勇:在KK酒吧喝酒,跟一個陌生女郎搭訕,無人證實。酒吧老板和酒保都稱每天晚上酒吧裏的人都是又多又雜,所以已經不記得了。

袁橋:自稱完全沒有印象,可能是外出跟客戶見麵,也可能在家休息,無人證實。

王盛佳:自稱在家看電視,無人證實。

鬱潔: 印象模糊,自稱可能外出租房子,也可能在與王英寶約會。無人證實

吳立帆:經證實,案發時在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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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三:黃秀麗墜樓案

案發時間:2004年9月29日 10點左右

案發地點:東方羅馬旅館

張兆勇:跟朋友一起去南京旅遊,但是不願透露對方的姓名。無人證實。

袁橋:在辦公室獨自整理銷售資料,無人證實。

王盛佳:前一天跟鬱潔外出就餐,結果導致腹瀉,當天上午向公司請假後去醫院就診,有病例記錄可以證實。

鬱潔:自稱因為前一天吃壞了肚子,所以獨自請假在家休息,無人證實。

吳立帆:經證實,案發時在澳洲。

4 接近答案 11 陳劍河的收藏

簡東平在客廳裏足足等了20多分鍾,陳劍蓉才滿頭大汗地從裏屋出來,她的手裏捧著一個滿是灰塵的方型餅幹鐵盒,從鐵盒表麵的鏽跡斑斑不難看出,這的確是多年以前的東西了。陳劍蓉把它放在耳邊使勁搖晃了幾下,鐵盒裏發出幾叮叮嗵嗵的聲響、

“我隻找到這個。”陳劍蓉一邊說,一邊用把鐵盒遞給簡東平,“我想這肯定是他的東西。”

簡東平迫不及待地打開鐵盒,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兒立刻展現在他麵前,一個口哨、幾個玻璃球、一顆牙齒、幾個已經破損的香煙牌子、一把鑰匙、幾張年曆片、一個玩具木頭小兵……這很可能的確是陳劍河的百寶箱,但是這裏麵的東西應該並不是他最鍾愛的收藏,簡東平不禁有些失望。

“這就是他全部的收藏?”他回過頭去問陳劍蓉。

“我不知道,應該是吧。”陳劍蓉困惑地看著他,“有什麼不對嗎?難道這不是你需要的?”

“應該還會有別的。”簡東平肯定地說。

“那你等一等,我再去找找。”陳劍蓉說完這句話後,立刻就又衝進了幽暗的小房間。

這是簡東平第二次光顧陳劍蓉的住所,讓他感到欣慰的是,這次他所看到的陳劍蓉看上去比上次精神多了,房間裏的黴味也不像上次那麼濃重了,煙缸裏也沒有殘存的煙頭,顯然她正在慢慢恢複。他要求她為他找尋陳劍河的收藏,她十分合作,雖然收獲不大,但看得出來,光是他下達的這個任務就足以讓她精神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