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前。他開始提問,語氣平淡,既不是友好,也不是敵對。女孩看起來有點不安,嘴裏不停地吹著口香糖,手指不住地撥弄著額前的卷發,好像不知道該把手放在哪兒似的。麥克絲毫沒有安慰她,而是開門見山地問開了。

“好了。”麥克打開鋼筆帽兒,“你姓什麼?”

“伍德森。”女孩盯著麥克寫字的手。

“叫什麼?”

“坎蒂娜。”

“他們叫你蒂娜,對吧?”

“大部分人都這麼叫。”

“你住哪兒,也就是你媽媽的住址?”

“梅菲爾街405號。”她看了一眼那街道的名字,惟恐麥克寫錯了。“對,梅菲爾街,但是我不住那兒。我住在我姐姐達奎爾家。”

“你媽媽是你的監護人,所以她住的地方才應該是你的合法住址。”他的筆移動下一行,“你有多高?”

“5尺8英寸。”

“體重?”

“132磅。”

“出生年月?”

她回答了一個年月日,麥克想了想,說:“那麼你今年13歲?”

蒂娜點了點頭。

“你得衝錄音機說話,回答‘是’或‘不是’。”

“好的。”

他們再次核對了所填的內容:出生地、母親姓名、母親的電話等。所有這些問題蒂娜都回答得很痛快,直到麥克問到她的父親。

“父親叫什麼?”

“瓦昆·布德羅,別問我他有多大年紀,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也不曉得他的電話號碼,就算他有電話。”

“行了,蒂娜。”麥克從沒對她笑過一下,“去過教堂嗎?”

“小的時候去過。”

“多久以前了?”

“去年。”

“誰帶你去的?你母親嗎?”

“我媽媽?她根本不去教堂,因為她被禁止進教堂。我和姐姐、姨媽去。”

“沒有人教你辨別是非嗎?”

“在教室裏?”

“不管在哪兒。”麥克說,“你懂不懂得是非有別?”

“當然懂。”

“誰教你的?”

“哥哥姐姐。媽媽也教過一些。”

“那麼說說看,你認為哪些是錯的。”麥克的臉逼近蒂娜。

“偷東西。”蒂娜說。

“還有呢?”

“撒謊。”

“那麼你認為哪些是對的?”

“去上學,受教育。”

“再舉一個例子。”

一陣長久的沉默。蒂娜盯著鏡頭,好像那裏麵會有她要的答案。

麥克低頭盯著筆尖,提示著她:“照你媽媽的吩咐去做是對還是錯?”

“對。她老告訴我要上學,要成才。”

“犯罪是對還是錯?”

“錯。”

“那麼哪些行為算是犯罪?”

她想了想:“搶劫商店。”在她心目中惡中之極是偷竊,而不是謀殺。

麥克翻過了一頁紙:“你知道你有哪些合法權利嗎?”

“不知道。”她理直氣壯他說。

“我現在就念給你聽,有什麼不懂的,提出來。”

他用同樣平淡的口氣念了整個條文。然後看著她,問:“你知道保持沉默是什麼意思嗎?”

她皺了皺眉:“知道一點。”

“意思是說,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放棄這個權利,那麼你說的話將被我用作法庭上的證據。明白嗎?”

“是的。”

“知道法庭是什麼嗎?”

“就是有法官的地方。”

“知道律師是幹什麼的?”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