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屋子裏,我的心情很複雜,有點害怕,因為我不知道我的下場會是怎麼樣的。
之前我有問過南哥,故意致人重傷,如果沒有造成對方殘疾的話,處三年以下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傷害,導致對方二至一級殘疾的話,處六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那一刀是捅進了大龍的肚子裏。
按道理來說哦,大龍搶救過來了,是不會造成殘疾的。
再加上我又是個未成年人,應該是三年以下。
但是那個年輕人說讓我牢底坐穿,如果他真的搞我的話,就不一定了。
我也不知道我媽跟我爸來了沒有,審判犯人之前,應該會通知家屬的吧?
最好還是別來了,不然讓他們看到我坐在審判席上,心裏該是多麼的難受。
我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進來了一個身穿黑色西裝,頭上戴著白色假發的小年輕走進來對我說:“你好,我是你的辯護律師,請你在這個上麵簽個字。”
“我還有律師呢?”我驚訝的問。
然後接過這人給我A4紙,上麵寫著關於我故意傷人事情的經過,這上麵還寫著辯護律師周宗國。
“恩,我是你法律援助的律師。”
怪不得這麼年輕,原來是免費的啊,估計起不了什麼作用,我隨意的在上麵簽了個字,然後遞給了他。
十點半的時候,在兩個法警的押送下,我緩緩的來到了審判庭。
審判庭裏麵坐滿了人,不少人沒好氣的看著我,估計他們是大龍的家屬。
除了有大龍的家屬外,我爸我媽也在。
他們看著我的眼神,讓我心裏很不好受。
看到我媽那通紅眼眶的時候,我羞愧的低下了頭。
除了我爸我媽之外,方誌毅、老四、老五、小七他們也來了,還有衛浩佳姐他們也過來了。
令我沒想到的是,我們班除了張誠張實之外,堯舜禹,駱靜寰還有王東王明他們也在。
其實我心裏一點都不希望他們過來,因為我這樣子實在是太丟人了。
兩個法警把我押到了法庭中間的審判台上拷著。
這時候,負責記錄的書記員說,示意安靜然後說:“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席!”
所有的人都站了起來,緊著著法官就從台地上走了上去。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宣布開庭,所有的人坐下後,法官開始宣讀我故意傷害的案件。
宣讀完了之後,就由原告開始陳述事實,大龍的沒在他原告席的位置上,估計這會還在醫院裏養傷呢。
坐在原告席的是一個中年婦女。
自從我上來之後,她就用殺人的目光看著我,那個婦女應該就是大龍他媽無疑了。
大龍那邊的律師開始發言,他戴了一個金色鏡框的眼鏡,看起來挺斯文敗類的。
他說:“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北岸律師所接受本案趙亞龍先生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於被告劉誌飛重傷害一案的委托人,今天依法出庭,參與本案的訴訟活動。受理本案後,本人根據原告的主張,搜集了原告主張賴以成立的證據,下麵根據庭審質證和認證的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發表以下意見,請合理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