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命案②(1 / 2)

“你為什麼要殺自己的丈夫?”

“因為恨!”她連說這樣的話語氣都沒有太大的起伏,除了沉重跟偽裝的鎮定,沒有其他人應該有的憤慨與歇斯底裏。

“為什麼恨他?”

“我跟他是05年認識的,06年結了婚,婚後沒多久就暴露了他的本性,他嗜酒、爛賭,動輒就對我打罵,而我在這個地獄裏,被幽禁了15年!”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離婚?”

“那時候的世俗多封建啊!”她可悲地笑:“人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你。”

“但即使這樣,我也想要跟他離婚,也想帶著孩子離他遠遠地。

可是人前的他,偽裝得彬彬有禮,沒有人同意我們離婚,連法院,都隻是勸我冷靜。

我也沒有工作,離婚後,孩子一定會被判給他。”

“我不能讓孩子在那樣一個人渣手裏長大,能怎麼辦呢,隻有一天天過下去,打我便打我吧,隻要還有一口氣,總不至於打死了!”

她抬起眼簾,看向麵前這雙經過風霜洗禮的眼睛,輕聲問他:“可是我的孩子有什麼罪過呢?”

“她小時候都沒被爸爸抱過幾次,對爸爸的記憶隻有那一次次的鞭打,他對一個六七歲的孩子用皮帶抽打,用手掐她的脖子!

你說那麼小一個孩子,臉都還沒有他巴掌大,就那麼在他手裏一點一點窒息,差一些,差一些我的孩子就沒有了。”

手上記錄的動作微停片刻,阿城聽得啞然,心情忽地複雜起來。

“可是這樣的事情,是間斷性的,是15年來從未斷絕過的,不知道哪一天他不開心了,我跟我那可憐的孩子就成了他的出氣筒!”

莫隊嚴肅的一張臉上看不出什麼想法:“所以你一氣之下殺了他?”

“是的。”

“案發時除了你跟死者兩個人,還有其他人在場嗎?”

“沒有,家裏隻有我跟他,幾乎每天都是這樣,我的孩子要上課,住校。”

警察問什麼,陳浥答什麼,沒有任何為自己開脫的隻言辯解。

當晚8點,刑警隊召開專案會。

痕檢員鼓仔道:“屋子內沒有打鬥痕跡,也沒有任何血跡反應。

我們在發現死者的房間中提取到三個人的足跡,玄關處的鞋櫃上共有3種不同尺碼的鞋子,都提取了樣本回來檢驗;

檢驗結果證實這三種足跡來自於死者、嫌疑人,與二者的女兒林琦歡。”

解宋:“死者致死原因是因服用了百草枯,其名又為對草快、克蕪蹤,化學名稱1-1-二甲基-4-4-聯吡啶陽離子鹽;

毒性極強,若是口服的話死亡率可高達90%以上,少量服用者大多呈漸進式發展;

大量口服者24小時內會迅速出現肺出血與肺水腫,嚴重者由此成為致死原因。”

專案會開到9點,這起殺人案件除了有嫌犯供詞外,警方沒有搜集到更多的有力證據。

莫隊長詢問其他同僚:“小區的監控有沒有調到?”

“死者居住的小區從月前起,監控就因老化而報廢,物業公司為省開銷對業主瞞而不報,現在掛在外牆上的隻是一個裝飾品而已。”

“小區監控壞掉,就從周邊查一查看有沒有什麼線索,明天一早你們也去一趟死者女兒的學校調查一下。”

第二天一早,阿城跟同僚前往林琦歡學校,找到校長說明來意,校長又找來張鈺,由張鈺去自己的班級將林琦歡帶到校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