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段(1 / 3)

一回,他撿了隻狗崽子回家,那是一隻小土狗,叫車子給碾斷了腳,成活的幾率已經不大了,可是他仍然不放棄,想辦法救治它。他家裏大概是覺得這狗崽子已經沒什麼希望,就瞞著他宰了燉肉吃,大冬天的,補著呢。他回來,到處找這狗也沒找著,吃飯的時候,有一鍋挺香的肉,他吃了不少。結果,不知道是誰說漏了嘴,他才知道他吃的竟然就是那隻狗的肉,於是就開始嘔吐起來,吐個不停,還大病了一場,病好之後,他就再也不吃肉了。什麼肉他都不吃,沾著肉末的他都堅決不吃。”

“夠嗆!”葉小安說,他可沒這麼過分,頂多也就是不會主動找肉吃而已,別說,省下不少夥食費。

“還有更夠嗆的呢,聽說後來他失憶了,以前發生的很多事情都不記得了。”

“怎麼會這樣?怎麼是聽說的?你沒再見過他嗎?”

“他是選擇性失憶,大概是傷透心了,就想讓自己忘掉這件事情。他病著的時候我不得不離開了,以後就再沒見過他。”

看朱琲黯然神傷的模樣,葉小安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失憶其實沒什麼不好,沒有以前的包袱,他會輕鬆許多。”

“可他把我也忘掉了。”朱琲很鬱悶。

“切,什麼狗屁橋段!”葉小安很不以為然,接下來朱琲是不是該說這人是他的初戀情人了?靠,這狗血都漫天飛了。

“戲如人生,人生如戲,所以,生活不乏狗血。”朱琲笑著摸了摸葉小安的腦袋。

“果然是不知人間疾苦的公子哥兒!”葉小安推開朱琲的狼爪,“這年頭,也就隻有你這樣吃飽了撐的才有時間緬懷初戀情人。”

“誰跟你說是初戀情人了?多大點小孩兒,純潔著呢。”

“喲,別跟我說連人小手都沒牽過!我們家樓下那小屁孩才小學四年級就知道邀女同學看電影約會了……”

“得,跟你扯不清。”朱琲似乎有點頭痛。

切,懶得理你!葉小安無所謂的聳聳肩。

5

玉燁下午的時候才回來。那時候葉小安和朱琲正好帶著最後一撥遛彎的狗狗回來。

玉燁回來了,還帶著個叫肖歌的小跟班兒。

乍一見這男孩的時候,葉小安嚇了一跳,腦子裏就冒出一句話來:大白天活見鬼了!

肖歌光那頭金毛就夠驚悚,跟峭立的山峰一樣,額前一綹頭發還挑染成了鸚哥綠,左耳朵上還打著三顆閃亮的耳釘,一張漂亮的小臉白得近乎透明。就是身上裹著件完全不相融的舊軍棉大衣,那不協調的模樣活像是別人的腦袋嫁接到了這個身子上。肖歌好像也挺別扭的,解釋說山裏冷,所以裹了玉燁的棉大衣。

葉小安他們回來的時候,肖歌正抱著小蝴蝶兒站在院子裏眼饞的看著別的狗狗在院裏嬉戲。小蝴蝶兒這時候已經有了正式的名字,肖歌管她叫“妞妞”,大約因為很喜歡這個可愛的名字,小丫頭精神好多了,不時跟肖歌鬧一鬧。

玉燁說妞妞沒什麼病,就是剛做完手術生理變化導致了一些心理不適,過些日子適應了就沒事兒了。葉小安很高興是這樣的結果,不然小丫頭就太苦了。肖歌挺喜歡妞妞的,一直抱著不肯撒手,玉燁直埋怨他要寵壞小丫頭了。

葉小安和朱琲剛回小院沒多久外邊又來人了。今天這裏還真是熱鬧。

來人是一男一女,男的個兒不高,模樣也不咋地,黝黑的皮膚顯示出長期的戶外作業痕跡,才三十多歲就開始腦袋有點兒地中海,厚厚的羽絨服也擋不住那將軍肚。那女的葉小安倒是認識,他以前的女朋友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