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寓殺人案(2)(2 / 2)

微信記錄

經查實對比,所有嫌疑人提供與死者之間的微信記錄均為真實內容,根據查看死者其餘聊天記錄均為真實內容,得知其本人私生活較亂,與多名男子保持曖昧關係,暫未發現其他有作案動機的可疑人員。

名牌項鏈

床頭櫃發現一個包裝精美的施華洛世奇女士項鏈,據李峰稱這是孫萌萌的一個同事私下送給他的。

衣帽間

衣帽間內有許多衣物,看的出死者生前是一個較注重打扮的人。

李峰(男友)

嫌疑人信息:死者現男友,28歲,籍貫xx省xx市,xx市某企業員工,為人和善,同事中人緣很好,無違法犯罪記錄,據嫌疑人李峰描述稱與被害人孫萌萌之間從未鬧過別扭,感情一直很好。

詢問(案發時間)

李峰:“昨天晚上23:00-今早7:00我在公司上夜班,公司監控可以證明,昨晚我上夜班前在家中和萌萌視頻聊天,過了沒多久她突然就掛斷了,緊接著就在微信上無緣無故和我提了分手,我給他打電話但是一直沒有聯係上她,因為時間原因,我就先上班去了,本打算今早下班後去他公司找她問明白,怎料想居然發生了這種事情。”

詢問(張馨和孫萌萌)

李峰:“我和張馨幾年前談過戀愛,後來她嫌棄我經濟條件不好就和我分手了,這幾年偶爾想她的時候會給她打個電話,僅此而已。我和孫萌萌是在酒吧認識的,相處期間她一直對我很好,那時的我也決定要重新談一場戀愛,所以我們很快便確認了戀愛關係,但我事先也不知道她和張馨居然是鄰居,偶爾碰麵也覺得很尷尬。”

李峰家

位於xx區新村路1717號xx小區3號樓1單元202戶,外地住戶偏多,環境較差,轄區報警記錄中該小區多年前發生過偷車案,嫌疑人家中布置簡單,幹淨整潔,沒有與人同居的痕跡,經走訪調查確認為獨居。

照片牆

大廳內的一麵牆上貼滿了照片,其中發現了幾張李峰和張馨戀愛時拍的合照。

微信記錄

孫萌萌:“我們分手吧”

李峰:“為什麼?”

孫萌萌:“你不清楚?”

李峰:“到底怎麼了?”

孫萌萌:“沒怎麼,笑得挺好看的。”

李峰:“什麼?接電話好嗎?”

李峰:“別不接電話。”

李峰:“明早下班後我去找你。”

2018年3月18日 23:17

視頻記錄

李峰與孫萌萌的微信視頻通話記錄,基本每天晚上下班後兩人都會開視頻通話。

手機相冊

手機相冊裏儲存著不少張馨的照片和兩人戀愛時外出旅行的視頻。

“渣男,怪不得人家跟你分手。”直播間一位觀眾道。

“咋了?你知道啥原因?”另一位追問。

“很明顯是她倆開視頻的時候,孫萌萌不小心看到了照片牆上他與張馨戀愛時拍的合照啊!”

此話一出,評論區瞬間炸鍋。

“臥槽,大神,受我一拜,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啊!”

“牛掰克拉斯,你去當今天遊戲主角的話,我一定壓你贏。”

“??????”

“鮮花鮮花鮮花”

……

遊戲中的沈峰自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叮,探案時間已過一小時,您還有七十一個小時”係統提示音再次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