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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器”來。

上班一天無聊之極,熬到下午,手機收到一條短信,打開一看,他發的,上麵寫著:“雞是要吃清燉的還是黃燜的?”於是我腦子裏開始作激烈的思想鬥爭,正所謂:魚我所愛者矣,熊掌亦我所愛者矣,二者我想兼得,要著咱半隻清燉半隻黃燜?但我沒敢說,我怕他連一種也不給我吃了,好象不能太得寸進尺吧。

唉~~想想那清燉的香淳由如初戀的純真,不摻雜任何做作的不快;而那黃燜的濃鬱又仿佛熱戀的火辣,包容著厚實的質感……青春的感覺就是清純而不加雜質的暢然,而當歲月漸漸成長,青春日趨成熟,那濃重的氣息也會隨時間一點點地滲透進來,展現出越發吸引人的魅力……誒?怎麼好象有點兒跑題了?我剛剛是琢磨什麼來著?啥變得這麼深奧了?

我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一直認為先有物質後有精神,物質第一位,精神第二位。所以,我對物質的執著遠遠高於精神層麵。於是,我就在“清燉”還是“黃燜”這個問題上拉據了整整一個下午,以至於當同事不解地詢問我想什麼如此專注之時,我隻好給他解釋為:我正在思考青春的清澈透明與成長的成熟淳厚之間的辯證關係。結果是所有同事一致認為我今天神誌不清,不宜答理。

於是乎直到晚上我也沒從“青春”和“成長”之間拔足抽身,到回家也沒給他回信兒,還以為晚餐這麼泡湯了,誰知一進屋就看到桌上擺好了飯菜。雞呢?我最關心的問題——我的物質呀!連忙到桌前一看,嘿,一半兒清燉一半兒黃燜!

“我就知道你是最好!最好的人!”我高興的幾乎歡呼,這是簡簡單單一盤兒菜嗎?這是人生哲理啊!

“勞架,哈拉子別流一桌子。”

再說一遍,我是一個唯物主義者,真的,我一直認為物質第一位——特別是“食物”。

哥兒倆好

(三)槍、毒品、恐怖主義—上

七天=一個星期。也就是說我在他家裏已經整整賴——噢不,渾——也不是,是住了一個星期了。其間我是有吃有喝有人伺候,以至於我又開始不想走了(呃?幹嘛用“又”?也對,這都是我這兩個月來第十次住他家了,能不用“又”嗎!)。

說來也奇怪,他弟——號稱本區情聖殺手,當然,這個外號是最近些日子才廣為流傳開來的,因為我原來號稱本區情聖,在他連熗了我十個女朋友後,他就變成“殺手”了。我就不明白,他為什麼非我馬子不搶?而且每次在我義憤填膺之時決找不到他算帳,我不找到下一個女朋友他決不露頭,就跟有雷達似的。

當然,我不是說這樣有什麼不好,相反的,通常我在他家這段時間裏都會被很好的招待,說實話,比我自己過的日子好多了。但是,我們不能為了貪圖這點兒小實惠就拋棄尊嚴吧,人有臉樹有皮,兩個月連續失戀十次這種醜聞——不,這種打擊誰受的了呀!我的禸體和精神在倍受摧殘後都變得極度虛弱,急需陽光雨露的滋養,以便盡快得以恢複,所以——

“我決定了——今天我要吃燒肉~~~~”這就是我的自我修複方法,不許有不滿情緒!

“吃!你快胖成豬了!”他很“友好”地關心著我的身材,當然,對此,我是不屑一顧的。

“人家想吃嘛~~~”我開始拿出慣用的計量——耍賴。見過七歲以下兒童在商場裏得不到心愛玩具時的舉動嗎?對,那種滿地打滾的動作是我的保留節目。

“明兒吧,今天不行。我有事要出去,你自己覓點兒食兒吃吧。”

“咦?”看著他一邊係著領帶一邊穿上皮鞋,這才意識到他西服革屢地敢情是要出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