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租地賣地(1 / 2)

八條公路建成之後,飯店商店象雨後春筍般地在路兩邊興建起來。路邊動用的土地,跟以前建房造路時一樣,屬於租用,每畝每年680元,一年給一次。因為糧食漲價,大部分村民不願出租,村委會不得不調高租金。後來不斷增加,五年後增加到每畝每年1600元。土地租完之後,租金再也不增了,聽說還要減少。土地到了人家手裏,想給多少就是多少,其實已經收不回來了!

村裏向農民租地每畝一千多塊,可是賣給別人就不是這個價了。村鎮幹部研究之後,決定以每畝二十萬的價格賣出。購買方除了支付買地費用,每年每平方米土地還得上交4元土地使用費,單這筆錢就足以支付租地費了!賣地的錢如何使用由村委鎮委研究決定。

一畝地隻賣二十萬,而且是五十年年限,廠老板店老板們高興壞了,大家紛紛上門找王小毛,要求購買土地。王小毛覺得二十萬要低了,二十二萬,二十四萬信口開河。可是不管賣多少,合同上隻寫二十萬。這個價是村委會和鎮政府研究決定的,他也不好一個人拿。至於二十萬以外,那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於是,化工廠來了,橡膠廠來了,繅絲廠也來了。廠房依河而建,汙水全部排進躍進河,又從河裏抽進長江。大煙囪裏的濃煙直衝藍天,如果有風的話則隨風飄蕩,空氣中到處彌漫著橡膠塑料死蠶蛹的味道。有人向環保部門舉報,環保局領導立即趕到。一位副局長分別找廠領導談話,對於工廠汙染環境作出兩條處理意見:一是接受罰款每年罰兩萬;二是關門停止生產!廠領導們紛紛表示接受罰款。橡膠廠廠長財大氣粗,一下子交了十萬罰款。副局長表示五年之內不會再找他。後來又有人向環保局舉報,環保局表示已經罰過款了!對於村民來說,你罰款對我有什麼用呢?你罰了他的款,我還是被汙染啊!

這讓我想起一則笑話:一位財主經過一所學校時,控製不住在教室門口大便。教書先生大怒,將財主扭送到縣老爺那裏。縣老爺問財主願打願罰:願打的話三十大板,願罰的話五錢銀子。財主說願罰,一邊說一邊掏出一兩銀子。縣官見錢眼開,根本就不想找錢。他讓財主第二天再到學校門口大便一次,這一次也就不罰了!至於教書先生和學生是否高興,縣老爺一點都不關心,他關心的隻是罰款。環保局跟他想法一樣。

有工廠就有工人,有工人就要住房,於是開發商來了,他們先找鎮政府再找土管所,但最終要找王小毛,由村委會向農民租用土地,租金仍是一千六一畝。住宅用地不同於工業用地,每畝地賣的是上百萬!村委會跟農民辦的是租地手續,跟開發商卻是辦的征用!補償款自然進了幹部腰包!經常看到網上有村民為征地補償與開發商發生糾紛。楊莊村倒好,開發商影子也看不到!你的土地是租給村裏的,開發商隻認村幹部說話!

不到五年,楊家莊的土地全部賣完,農民們大多搬遷到了安置房裏。村幹部們無事可幹。王小毛特發奇想,他在長江與安全壩之間的淤泥地上又開辟了一塊五十米寬一千米長的墓地,埋一個人收五千塊錢。因為背山其實是大壩臨水,風水極好,買的人居然很多。至於收費仍然由朱小紅負責,她既抓生育也管殯葬,真的是生也要錢,死也要錢。

到了2015年,全麵放開二胎政策。朱曉紅的工作由計劃生育立即轉變為鼓勵生育。楊莊村幾百多戶人家,現在全部住在安置房裏,一年拿幾千塊錢土地租金,誰也不敢多要孩子。人家不想生,朱小紅也沒辦法。

2015年十月,全縣村幹部換屆選舉,王小毛覺得楊莊村再也沒有多大油水可撈;於是跟朱小紅雙雙辭職,到縣城開電影院去了。

王小毛辭職之後,李四江當上了村委書記,因為再也沒有土地可賣,他隻能在土地租金上做點文章。廠老板開發商購買土地之後,每年還要向沿江鎮繳納土地使用費,現在是每平方米4元。鎮裏將其中大部分用於支付土地租金,每畝1600元。事實上全村總麵積要比每戶合起來多!楊莊村臨近長江,坑坑窪窪的地方很多,包產到戶時都沒有計算麵積,現在賣給人家自然要算!還有村民死後要將土地租金取消,新生兒出生卻沒有田分,租金更無從談起!當然這點好處跟王小毛租地賣地相比,簡直是雞毛蒜皮不值一提了!

楊家莊除了一條南北向的躍進河之外,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裏河。所謂裏河是指那些不通外河或半通外河的老河道,大多天然形成,年代久遠,河麵彎曲狹小,河裏水草蘆葦密集。水質碧綠清澈,一眼見底。

小時候上學從河邊走,常常會看到清澈的河水中,悠悠蕩蕩徘徊著無數小魚小蝦,最大的也難過三寸。那時經常用碗瓷瓦片打幾下水漂,驚得小魚四處亂竄。有時站在水邊便能摸幾隻田螺。如果看見有明顯從水底爬上來的一條印痕,伸手到靠近水邊的印痕盡頭,必定會掏上來一隻河蚌。如果運氣好,還能撈到三角蚌。我曾見到有人摸到一隻五斤多的大蚌,開出了一大把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