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至上共約之為四級,如圖。四級各具特征:一、個人——出發點;二、家庭——本於人生自然有的夫婦父子等關係;三、團體——沒有界別的組織;四、天下——關係普及不分畛域。
在西洋人的意識中生活中,最占位置者為個人與團體兩級;而在中國人則為家庭與天下兩級。此其大較也。
有人說:曆史上中國的發展,是作為一世界以發展的,而不是作為一個國家。(1)(見林語堂著《中國文化之精神》。)這話大體是不錯的。
中國西洋天下天下團體團體家庭家庭個人個人中國西洋對照圖之二圖例:(一)“天下”泛指社會或世界人類或國際等;(二)“團體”指國家或宗教團體或種族團體或階級團休等;(三)“家庭”兼家族親戚等而言;(四)字體大小即其意識強弱位置輕重之表示。
二國家構成於階級統治在歐洲小國林立,國際競爭激烈,彼此間多為世仇。人民要靠國家保護自己,對國家自然很親切;國家要藉人民以與鄰國競爭,亦自必幹涉一切而不能放任。但在同等麵積之中國,卻自秦漢大一統之後,無複戰國相角形勢,雖有鄰邦外族,文化又遠出我下,顯見得外麵缺乏國際競爭,從而內部亦解弛不來,而放任,而消極。正如近百年來,我們處於世界新環境中,政治上又不得不積極起來一樣。此種地理的和曆史的因素,誰亦不否認。然而其社會構造本身不適於對外抗衡競爭,不適於對內統治,卻是基本的。此即上麵我所雲“國家消融在社會裏麵,社會與國家相渾融”那一大事實。
難道“社會”與“國家”,必是分別對立的嗎?從西洋曆史事所形成之觀念,確是如此的。奧本海末爾在其名著《國家論》序言中,說道:與國家觀念相對立的社會觀念,最初於洛克(Locke)見之;從此以來。此種對立愈益確定。
他並說明:始而是第三階級起來自己認做是“社會”,而據以反對封建之“國家”。繼而是第四階級起來,又自己認作“社會”,而把第三階級當做“國家”以反對之。他們觀念中共同之處,便是同認“國家”起源於侵犯自然法而存續下來的特權集體;“社會”方為順乎自然法的人道結合型。他們蓋同認“國家”為魔鬼之城(CivitasDiaboli),而“社會”則為上帝之城(CivitasDei)。他們所不同者:前者宣稱資本主義社會便是自然法過程之結果;後者卻謂這過程尚未到達其目的,必待社會主義社會出現乃是。大約在西歐,都是這樣觀念。隻有德國學者多半崇拜國家,恰顛倒之,以國家為天堂,以社會為地獄。但其後亦轉變過來,而接受西歐觀念了;如馬克思等其著者。奧本海末爾聲明自己亦是如此。
奧氏全書繁征博引,正亦不外指出此一問題在曆史上如何興起,及其將如何消掉。他大意說,人類求生存,為獲得其所必需之資料,有兩個不同的手段。一是人們自己勞動,或以自己勞動與別人勞動為等價交換,此即謂之經濟手段。又一是強把別人勞動無代價收奪過來,此即謂之政治手段。社會,便是從經濟手段發達而來,而國家,則起源於政治手段。自古訖今,人類曆史之發展要不外經濟手段對於政治手段之爭衡,逐步驅除它,以至最後勝利而後已。最後,政治手段全消滅,有社會而無國家。國家就變成他所說之“自由市民團體”,其組織純基於自然關係,無複武力統治在內。——讀者試取前章講社會階級之所以形成而終於要解放者,與此互參,則其間理致自易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