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段(3 / 3)

四中國政治之特殊西洋在以新代舊之間,其階級確已得解放了一步。其社會構造、國家形式已經改變(可稱革命),從人類曆史進程上說,確已得進了一步。中國雖則未嚐不向著解放走,仿佛若將以職業代階級,以理性相安代武力統治者。但始終牽延於這種仿佛之中,近而封建之解放不徹底,遠而階級之徹底消除不可期。此二千餘年間政治之特殊,須得在此一說:第一,把政治作為倫理間之事,講情誼而不爭權利,用禮教以代法律;是曰政治之倫理化。這裏把階級國家融攝在倫理社會中之結果。第二,對內對外皆求消極相安,而最忌多事,幾於為政治之取消;是曰政治之無為化。此蓋為階級缺乏,武力萎弱之所必至。第三,權力一元化,而特置一自警反省之機構於其政治機構中;政治構造國家形式卻從此永絕進步之機。前兩點,在前既有敘說,不更贅;第三點尚有待闡明於後。——

此所雲“權力一元化”,是指中國從來沒有,亦永不發生“箝製與均衡”的三權分立的事。這是什麼原故?我們且尋看西洋是怎樣發生的,便不難勘對出來。這在西洋以英國肇始,原非出自一種理想規劃,而是事實慢慢演成的。三權之中,當然以立法行政之分離對立為首要。此二者,當初皆包於王權之中,何曾另外有什麼立法機關?明確地分離,肇始於近代,而淵源於中古。中古之巴力門,其構成原是以貴族僧侶為主,再加市民代表等。後此兩權分立,實由原初國內不同階層之兩麵對抗而來。從不同之階層勢力言之,則此時計有(一)國王,(二)貴族僧侶,(三)都市第三階級;而其間以第三種勢力之關係最大。削除封建,是他們與王權合作之功;轉回頭來,限製王權,又是他們與貴族聯合之力。始而國王代表行政權,而貴族市民組成之議會則握有立法權。其後國王無複實權,退出了此對抗形勢。相對抗者,便為第二第三兩大勢力。他們此時固非分掌行政立法兩機關,卻是各結政黨,憑借此兩機關,時時運用,以相競爭。再往後,到最近幾十年,上院無複實權,貴族們又退出了此對抗形勢。則有後起的勞工階級及其政黨,起來參加,仍為兩大勢力之抗衡。是曆史昭示:沒有分離對峙之社會形勢,則分權製度不會憑空發生,沒有以此形勢為背景之政黨互競,則分權製度不能得其運用。但中國的社會形勢如何呢?照上麵所說,中國封建以貴族階級內部分化而解體;士人假借王權,擴充王權,其自身固不能構成一種勢力;抑且使整個社會從此走向職業分途,日就散漫。在全國中,尋不見任何一種對抗勢力,則權力統於一尊,夫何待言。

權力一元化者,誠然可以為所欲為。但其一舉一動,影響太大,他自己或者旁人,都不能那樣毫無顧慮,隨他去為所欲為。然則將如之何呢?那隻有提高自己警覺而隨時反省了。因此,中國皇帝大權雖不可分割,亦不受限製;而自古似乎便注意到如何加強其警覺反省之一事。梁任公先生文中,有關於此之一段話說:(上略)及其立而為君,則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進膳之旌,誹謗之木,敢諫之鼓,瞽史誦詩,工誦箴諫,大夫進謀,士傳民語;設為種種限製機關,使之不得自恣。蓋遵吾先聖之教,則天下之最不能自由者,莫君主若也。猶懼其未足,複利用古代迷信之心理,謂一切災異番應在人主之一身,而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