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的情景,好像之前。也曾長久地凝視著這樣的景色。
就是這樣爬滿了薔薇,如同翡翠玉屏上的紅色珍珠。好像那個時候天空也特別的藍,幹淨剔透得如同初生藍水晶,初夏的風很猛烈,熱乎乎的風裏夾雜著花朵的芬芳,仿佛整個世界都浸潤在深紅色的薔薇海洋裏。
……那究竟是什麼地方?我的家麼?
對了,還有個男孩子,不知是在學校裏幫我領了什麼,特意送到我家來。
“那麼,我走了。”
模糊的身影,支離破碎的話語,可好像對方,就是我一直暗暗喜歡著的男孩子,但我一直都沒機會說出來。
那天天很熱,風很大,薔薇瘋狂盛開,他的頭發上,都有薔薇花瓣。
到現在,我已經記不起他的臉孔了,卻偏偏記得那時候自己的心情,還有客廳唱機裏的女聲,嬌柔的唱著不知道名字的歌曲:
你還記得麼?
有過那樣的一個晚上
有過那樣的一個人……
唉,好日子,才剛剛開始哪。
那是我喜歡的感覺,好長好長的假期等著我玩耍,最喜歡的男孩子曾在我家的薔薇架下等著我……小小的一顆心裏,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不過如果把這些講給夫差聽。那他一定會露出又嫉妒又不屑的表情。
“哼,膽小鬼,送了東西都不敢多留一會兒,要是我的話……”
他一定會這麼說的。
可如果是勾踐,他又會怎麼說呢?
我又仰頭看了一會兒天空,銀色的雲朵亮得如同聚光燈下的雪白頭骨,晃人眼睛。
“不曉得那個倔腦殼現在在幹什麼。”我突然想,可無論他在幹什麼,都不可能像我這樣閑著看雲朵。
倔腦殼,我說的是勾踐,又倔強又冰冷,那個人。
他是如此冰冷的存在,我們曾經徹夜擁抱在一處,但依然無法使他的體溫提高絲毫……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勾踐是我在這個世上,所看見的第一個人。那時候他倜儻得很,也許是我見過的最倜儻的男人,那時他牽著一匹白馬,踏著沾滿露水的枯葉,從密林深處向我走來,整個情景好像做夢一般。
可當身上劇毒發作時,這個人就和“倜儻”二字毫無關聯了。
現在再想來,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呢?我對勾踐。
那並不是因為,他是我所目睹的第一個同類,決不僅僅如此,否則,我便與剛剛睜開眼睛的雛鳥無異了。
在那個男人身上,有我所異常熟悉的東西存在。我是如此熟悉它。就好像曾經與之共同生活過多年。我是說,勾踐身上那種深刻的痛楚和瘋狂,竟是我十分了解的一種感受,那感受就像天然磁石,將我深深吸引住,讓我無法與之分離。緩解它是我的天職,無論勾踐去往何處,我也必將跟從。
所以越國王後什麼的,對我而言聽起來才會那麼怪異,那不是我所關心的範圍,因為就算勾踐是個乞丐。我也不會離開他身邊。
勾踐比任何人都更明白這一點。他要娶我,並不是為了給予我尊貴動聽的身份,那隻是一個把我永久性留在他身邊的手段。
“也許我該把越王的位置也讓給你。”有一次,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雖然這並不是什麼好差事。”
我能夠同他一道受苦,所以那痛苦也就被減半了,我比任何人都更能體會他那種痛苦,所以這樣一來,就好像一份痛苦由兩個人分擔,時間長了,本來沉重的苦楚也漸漸減輕,因為有我在,勾踐也不再每次都與之洶洶搏鬥,我們學會了靜候它來,恭謙地經曆它,再放它離去。它在我們的聯手下,逐漸變得輕盈無礙,成了一層若有若無的背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