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為什麼不交女朋友,交了女朋友之後,你就不是一個人了。”

“女朋友可不是說隻是認識一個女孩子,覺得她漂亮,覺得她可愛,覺得她好玩,就交往的。那樣的感情不長久。我並不是不想有女友,隻是沒有遇到合適我的。”

“你不是在巴黎留學過嗎?那裏的美女可不少,那樣浪漫的花都,什麼豔遇都沒有?”

屈展卷搖著頭笑道:“豔遇,那隻有你這樣的人才會遇到。我是去學習的,不是去戀愛的。我隻有學成才會有好的工作,好的前途。而且,我不喜歡洋妞,那藍的綠的眼睛,仿佛可以看透,一直看到腦袋後麵去,也許有些人覺得美,但是我不喜歡。”

“哎,你其實也蠻奇怪的。所以,你才能容忍我吧。”

屈展卷搖搖頭,“我並不討厭你,說不上容忍。我可不覺得我奇怪。”

金夕仁拿著勺子伸個懶腰,“啊,我喜歡巴黎,那個城市太可愛了,比香島好,香島雖然也是美麗的城市,但是錢的氣味太重,沒有巴黎那麼浪漫。我去過好多次巴黎,可是都是因為工作,從來沒有好好遊覽過,真希望可以在巴黎流浪一番。”

屈展卷看著金夕仁,表情認真而嚴肅,“隻有沒流浪過的人,才會以為流浪是一件浪漫的事。相信我,身無分文而且沒有目的地的感覺一點也不好。歌裏有唱‘我背著吉他去流浪,帶朵什麼花’,現實卻遠非如此,我想如果你真的有朝一日是一個流浪漢,你不會覺得幸福。”

金夕仁放下勺子,“幸福,哈,那可是很奢侈的東西。我才不會笨到以為流浪很幸福,我隻是希望,可以放下工作,放下一切,好好的看世界。”

“這個希望不錯,存夠錢你就可以去。你現在身家應該不俗,模特的代言收入一定相當可觀。”

吃下一口飯,金夕仁回答,“是,是不錯,但是要交稅,而且一部分要給公司,還有我的化妝師造型師,衣服配飾鞋子,什麼都是開銷,收入多,花的也多。和也幫我管錢,現在有是有,但是還不能退休。”

“隻是買衣服就買窮了,而且一件衣服不能穿兩次。”金夕仁說道。

“沒有服裝商讚助嗎?”

“有。那不夠。而且,必須穿名牌。女模特就不同,她們隻要穿的別出心裁就可以過的去,我們雖然不用名貴首飾撐場麵,但是衣服就不能穿的太隨便,再說,手表皮帶鞋,啊,你想像不到的。”

屈展卷點點頭。

吃過飯,屈展卷在廚房內洗杯盤,金夕仁則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瞅一眼掛鍾,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

見屈展卷整理完畢,金夕仁把放在茶幾上的冰啤酒罐拋過去,“喂,接住。”

屈展卷揚手接住,“你不要叫我‘喂’,叫我展卷得了。”

“你同事們都這樣叫你嗎?”

“在這裏是。在國外時,大家都叫我屈。”

金夕仁笑起來,“屈,有意思。那你叫我仁好了,對了,我身邊的人都叫我美仁,你也叫我美仁好了。”

屈展卷聽了,看看金夕仁,“美仁,嘿嘿,這名字還真是。。。。。。”

“很合適吧,不合適嗎?”

屈展卷笑著點頭,“合適,合適。”

看看掛鍾,屈展卷問道:“你不打算回去嗎?”

“再等一會兒。”金夕仁不願回那個隻有自己的家,他想呆在屈展卷這裏。

“我得工作了。你自己看電視好了。”

當屈展卷自文件間抬起頭,發現金夕仁又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伸手推著金夕仁,“仁,仁,醒一醒,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