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不要高興,我沒資格收徒弟,門規也不能讓我亂傳授,我這步法是另一位前輩教的,不是我本門的功夫。”
“還有,現代社會,槍支才是利器,身法再快,不到化勁,還是很難躲過子彈,你現在明勁都沒進,就要靠預判,不能等槍響。”
“槍響了,你再動,基本已經死了。”
“姐姐明勁巔峰了吧?”丁毅問道。
“不到暗勁,算不上什麼。”陳若蘭淡淡的道,沒一絲得意之色,反而很謙虛。
丁毅想了想:“化勁真能躲子彈?”
“宮保田知道吧,民國時張作霖請他做了東三省巡閱使兼奉軍總教練,張作霖第一次見他時不相信他的功夫,他站著讓張作霖打了兩槍都沒打中,張作霖還要再打時,發現宮保田已經到了他身後,隨時可以取他的性命。”(這段典故就不多寫了,在《霸道神仙混人間》中有詳細描述。)
丁毅聽有點神往,要是讓老子練到化勁,子彈也不用怕了。
陳若蘭似乎明白丁毅的心思,暗暗搖頭:“你千萬別胡思亂想,武功不到巔峰,永遠不如火器,一把槍打不死你,可以有十把槍,十把槍不行,可以有一百支槍,除非你練到孫祿堂那樣的‘不聞不見,覺險而避,神行機圓,無人能犯’,那才真正不用害怕火器。”
“來,你看好,我隻走一次,能學多少,看你的本事。”陳若蘭開始傳授步法給丁毅。
丁毅立刻拋開各種想法,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
陳若蘭一邊走一邊說,速度飛快,進退似電,語速也快到極限,一般的人真的還記不下來。
“步法,有寸步,墊步,快步,剪步,如三尺遠,寸一步可到,即用寸步,如四、五尺遠,即用墊步,快步者,起前足,帶後足,平走如飛,並非踴躍而往也,猶如馬奔虎踐之意也,非意成者,不能用也,緊記遠處不發足。倘遇人多或有器械者,則連腿帶足,並剪而上,即所謂踩足二起,鴛鴦腳是也,善學者,隨便用之,總不可執,習之純熟,用於無心,方盡其妙--”
“上法以手為妙,進法以步為先,而總以身法為要---”
叭,叭,叭。
嗖,嗖,嗖。
隨著陳若蘭的話,丁毅看著陳若蘭嬌小的身影,進退有據,似電似風,眼睛都不能眨下。
“厲害,真是厲害。”丁毅是個神仙,看到陳若蘭這步法也佩服的不得了,她完全靠一雙玉足,帶動身體在短時間做短距離快速運動。
現在讓丁毅拿著一把槍,都根本瞄不準陳若蘭。
正如陳若蘭所說,遇到這樣的人,隻有用大量的槍枝密集掃射,一兩把槍根本打不中她,打中也靠運氣。
當然了,還有一種方法,把她堵在房間或狹小的地方,不讓她動起來,自然槍就有用了。
等她一套步法運完,丁毅發現陳若蘭微微喘氣,臉色通紅,額頭上麵也有汗水滴落下來。
看來這步法也極耗力氣,以丁毅的判斷,陳若蘭要是全力施展,最多十分鍾,就要力盡倒地了。
果然還是火器略有優點,隻要子彈充足,國術高手也耗不過他們。
“姐姐剛才那墊步,一下有一丈五吧。”丁毅咋舌道。
一丈就是三米,陳若蘭一個墊步四米五,接近五米。
時間不到半秒鍾,也就是說她在你五米之外,嗖的一下,就立刻能殺到你身前。
普通人在這半秒鍾內,根本來不及反應。
“我這也算不上什麼,傳我步法的前輩,一個墊步能出去十幾米,半分鍾內,跑車也跑不過他。”陳若蘭笑道。
跑車一小時幾百公裏,剛發動半分鍾內,還跑不過這個國術高手。
當然了,國術高手功力有限,會損耗,時間長了,耐力不行,自然就跑不過跑車。
“那前輩說了,要是能把這步法練到家,最後能踏著荷葉過池塘。”
“古代有傳說,達摩一葉渡江,這可能是真的。”
“荷葉輕脆,隻有一點韌勁,腳下要很細膩,去找這一絲僅有的韌勁,在一根絲上借勁,就能踩著荷葉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