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
父親把夏茵荷帶到江城自己的姐姐、夏茵荷的姑媽家的第二天就離開了。
他給姐姐留下了一筆錢作為茵荷的生活費和學費。這是一筆不少的數目。
父親跟茵荷告別的時候說,“你要聽姑媽的話,在學校好好讀書,等爸爸安定下來了就接你回家。”
茵荷定定地、麵無表情地望著父親,沒有說話。
“小荷,你要乖嗬,要聽姑媽的話。”茵荷看見父親的眼睛閃著亮光。
這時父親轉過臉去,揉一揉她的頭發,走了。
那年茵荷十四歲。父母離婚。父親堅持要到了她的撫養權,這是他同意離婚的唯一條件。
但是他知道自己並不能照顧一個未成年的女孩,所以把茵荷托付給了江城的姐姐。
茵荷的姑媽夏菀茹那時三十多歲,一直未婚,是那個年代少見的獨身女子。
茵荷非常懂事,也非常沉默。
姑媽待她很好。
可是,那是姑媽,不是自己的生母。
連親生母親都可以說離開就離開了,茵荷不知道這個世界上什麼是靠得住的。
爸媽最初天天吵架的那個時候,茵荷怕得不得了,她很怕失去這個家失去爸爸或者媽媽。
她在他們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不停地哭,不停地哭,這時媽媽過來摟著她給她擦眼淚,說,“不哭,小荷不要哭。”
“爸爸媽媽會不會離開我不要我了?”茵荷一邊抽泣一邊問。
“不會,媽媽永遠都不會不要小荷,小荷永遠都是媽媽的乖女兒。哪怕以後爸爸媽媽分開了,媽媽和小荷也不會分開”,母親像在表決心似的說。
這是母親對茵荷說過的話,可是,最後她跟父親離了婚,還是跟茵荷分開了。
要父親在離婚書上簽字那隻有一個條件,就是茵荷的撫養權必須歸他。
母親爭了很久,最後放棄了。
他們這樣問她,想跟著父親還是母親?茵荷從來都是沉默,不回答。
她不想在父親母親之間選擇誰,她愛他們兩人,曾經。後來,漸漸地,在他們吵得已如不共戴天的仇寇時,她非常地絕望和疲憊。
她厭煩再聽他們爭吵。有時候她會想到死,最好是得了不治之症,在即將失去父母失去這個家的時候先死掉。
可是她沒有能夠如願以償地得上絕症,她還是經曆了父母離婚的整個過程。
她已經無所謂他們誰爭贏了誰輸了。她對這件事情已經厭倦萬分。
她從這件事情上發現大人都是靠不住的,哪怕是自己最親的父母。
茵荷從那以後隻想快快長大,可以獨立,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不再依靠任何人的承諾。
她不再信任任何人。
從那個時候起茵荷變成一個沉默寡言的女孩。也許,她從來沒有歡愉過。
短暫的生命於她而言歡愉很少。
父母辦完離婚手續後夏茵荷從家鄉聃城轉學到江城。是中途轉的學。直接插班到了江城中學初中二年級六班。
這是異鄉。年少的茵荷清楚地知道。
她是寄人籬下。茵荷第一次知道了原來寄人籬下這樣的詞也會和自己連在一起。
當然,姑媽待她很好。
2.
到新學校的第一天,老師安排座位。因為又瘦又高,夏茵荷被安排到教室靠後麵的地方。
落座前她看到身後有個女孩子很友好地衝她笑笑,茵荷沒有回應,但是這笑容讓她心底泛起一絲感動的漣漪。
夏茵荷在新學校認識的第一個同學也就是這個對她微笑的瘦高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