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太激動了……她越掙紮,我掐的越緊,最後她就不動了……
其實,我並不是有意要殺她的,我是失手……
怕事情敗露,我就找來一個編製,把屍體裝好,塞進去幾塊石頭,沉到了樹林邊的一個人工湖裏。
這件事兒後,我就被那個渾身被頭發包裹的東西給纏上了。
夜裏開車,有時候我會從車裏的後鏡中看到它,它一動不動地站在後座位上,頭發一直垂到座位底下……
後來,我發現在與那女人廝打時,扯下了她的一綹頭發……那頭發一直藏著後座位的夾縫裏。
接下來的每天晚上,我都備受著無盡恐懼的煎熬。
我實在受不住了,所以就找到了你。”
聽到這裏,吳春山道:“你殺了那女人,那女人身上的食發鬼對你產生了怨恨,所以,它就一直跟著你。我可以幫你趕走那個食發鬼,但是前提是你去警察那裏自首!”
翟道昌長長地出了一口氣:“能打開燈嗎?我想在燈光裏,等待著警察的到來!”
最後,我想給大家講述一下,在我的淘鬼生涯中,親身經曆的兩件事兒。
第一件事:2001年,11月份,肖軍找到了我。
一見麵,他就說,又遇上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上麵催得緊,專案組雖然加班加點,沒日沒夜地工作,但是案件依然沒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
到了約定的茶樓,喝了一口茶後,肖軍就迫不及待地把幾張照片遞給了我。
拿過照片來一看,那竟然是一具無頭屍體!
屍體趴在一個狹窄房間的地麵上,鮮血從腔子裏流出來,彙集成一大片。
從屍體的穿著來看,那應該是一具女屍。
其餘的幾張照片,都是這個房間裏一些場景。
我把照片放下,問肖軍:“怎麼了?找不到屍源,無法確認屍體的身份,嚴重阻礙案情進展?”
肖軍無奈一笑:“沒錯,這種情況很多。”
我又仔細看了看其餘幾張照片,然後道:“被殺的這個女人,應該不是這個房間的主人吧?這是在……小旅館裏?她是個住宿的?”
“你真有眼力!案發地,就在海城郊區的一家小旅館裏,而且是個黑旅館。這個旅館位於幾條公路的交叉口處,人員流動大,管理非常的混亂。
那是十一月五日的傍晚,天很冷。有個女人,帶著帽子、墨鏡,圍著圍巾來到了這個旅社,說是要租半個月。
當時,老板就要看她的身份證。
可是那人說,她的身份證忘了帶,所以才來這種地方住的,幾天後,她的朋友會把身份證,給她送過來。如果那老板願意讓她湊合今幾天,她願意付雙倍的價錢。
老板聽後,心道,反正這幾個月的生意也不好做,就答應了下來。
在一開始的那幾天裏,旅店的老板也沒發現這個女人有什麼異常,出入的時間都很正常。隻是,這個女人似乎總是把自己遮掩的嚴嚴實實的。這個老板,也隻是在進門給她修水龍頭的時候,不經意見過她的容貌一眼。
旅店老板拿了錢,也不想多管閑事兒,結果不到一星期,就出事兒了。
根據現場調查,死者為女性,年齡二十五歲左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另外,據這個老板描述,死者圓臉……長的還挺漂亮的,麵部肖像已經畫好了。”
說著,肖軍把一張複印的死者的肖像遞了過來。
我看著肖像,肖軍又道:“另外,還有一點很奇怪的地方。那就是凶手帶走了那女人的一些東西,包括,錢包、化妝品、死者的幾件衣服,以及當初死者帶來的皮箱。
因為旅店老板說見到過這幾件東西,案發現場沒有發現,所以我們推測是被凶手帶走了。除此之外,沒有發現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帶走錢包,也許是錢包裏有銀行卡、車票、票據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東西,這個和帶走那女人的頭顱的目的是一樣的。帶走的皮箱是用來裝頭顱的,可是,凶手為什麼要帶走她的化妝品和幾件衣服呢?”
“凶手是個細心人,因為被害者的任何一樣東西,都有可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既然這樣,凶手的殺人動機是什麼?搶劫?強奸?”
肖軍搖搖頭:“沒有被強奸的跡象,如果是搶劫,完全可以在外麵動手,因為,萬一失手,這女人就會叫喊,一旦叫喊,就會驚動旅館裏的人。另外,即便是真的有這方麵的動機,也沒有必要把死者的頭顱帶走!”
“旅館周圍沒有監控嗎?”
“最近的監控攝像頭,距離那裏有二百多米,而且天黑以後,根本就看不清畫麵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