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修飾整潔,手掌寬厚,手指修長有力,而且溫暖幹燥,像是大理石雕刻出來的,但此時,他的手心一定滿是冷汗。
我見過贏小姐的手,纖纖玉手,白的發青,一定很冷。
他們的手終於互相握住。
贏小姐的笑容忽然變得殘忍而冷酷:“你是個聰明人,你的確不該和我握手的。”
“為什麼?”林森好像還不懂。“你的手真的好涼,但是很軟啊。”
贏小姐說:“因為我實在不想再看見你這隻手上握著一把槍對著我。我也不想發現你暗算我。”
似乎贏小姐的手突然用力。
她很了解自己這一握的力量,林森的手就算是大理石,也會被她握碎。
林森卻居然還是在微笑著,笑容中還是帶著一種諷刺之意。他也沒有因為疼痛而呻吟,即使他臉上已經汗流成河了,一滴冷汗滴到了地上,在我眼前啪的跌碎。我有點窒息了。
贏小姐忽然“啊”了一聲。她說:“你還是暗算我了,好大的膽子。”
贏小姐往後退了幾步後,手裏似乎拿出去什麼東西,指著林森。林森一動不動,他還要擋住我。
贏小姐似乎在流血,血流不止,滴到了地上,她卻還是在微笑說:“想不到你的手還會咬人。”
高登淡淡道:“我的手不會咬人,但我手上的戒指卻是個朋友送給我的,說是可以辟邪。”
他攤開了他的右手,中指上戴著戒指,已彈出了一根尖針,銀白的針尖上沾著一點血紅的光芒。
針頭上還帶著血。
贏小姐歎了口氣:“你不該用這種東西來對付一個跟你握手送行的朋友的。”
“這個朋友若不想捏碎我的手,這根針也就不會彈出來。”林森又補充了一句,:“況且你也不是我的朋友。”
林森用手指輕輕一轉戒指,尖針就又彈了口去。那個戒指很眼熟,曾經戴在嬰桑的大拇指上,藍色的寶石上一抹鮮紅的血沁。而這個扳指隻能戴在林森的無名指上。
“看來你的確是個很小心的人。”贏小姐又在歎息。
“所以你覺得很失望?”林森說。
“的確有一點。”贏小姐說。
“你失望的,也許並不是因為我還活著。”林森在冷笑。
贏小姐說:“我本來不想讓你死的很苦的。”
林森搖搖頭:“死本就很苦,怎麼死都無所謂了。”
贏小姐說:“你應該知道我還是把你當朋友的。”她走近了,坐在了桌子上,撫摸著林森的臉和胸膛,林森似乎整個人都僵硬了,但他還是把他的腳往裏推了推,發出一些聲音,我趁機往後又貼了貼。贏小姐的右手還在不停的流血,她就用這隻手挑逗著林森,林森的衣襟已經被血染紅了,還有血流到了地上。丫的,還不是不是人啊,流了這麼多血也不死!
林森冷笑道:“以前的確是的,但是現在卻已不同了。”
贏小姐說:“有什麼不同?”
“現在你已是個了不起的殺手,來取我的性命,我們就是仇人了,不再是朋友,我不可能還把一個要我命的人當成朋友。而且我怎麼也算個好人,你卻是十惡不赦。”林森冷冷道:“但我們以前確實是朋友,不僅僅是朋友,我喜歡你,很喜歡你,甚至還動過娶你的心思。”
“你後悔了?遇人不淑。”贏小姐已經把手伸進他的衣服裏了。
“沒有,我自己有眼無珠。而且你裝得很像,像個公主。”林森說。
贏小姐突又大笑:“看來你好像真的很了解我。”笑得花枝亂顫,桌子都在晃,我在下麵小心的配合,她似乎是在故意晃桌子,我不能讓她感到阻力,好不辛苦。“你自己也說過,我們本是同一類的人,是玩人的人,不是被玩的人。但是你把我的老板耍了。”
“他活該?你不這麼認為?”林森說。
“現在我還不能確定。”贏小姐忽然不笑了,她的聲音變冷:“我隻希望你不要逼我折磨你。”
林森看著她:“被美人這麼而死,死也是個風流鬼,這年頭死在女人手底下的男人還少了,我倒是希望死的別致點。”
贏小姐說“我希望你留在這裏陪我,然後再陪我上路去,有你陪著,我才放心。但現在你要先走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