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她不想死(1 / 2)

她們並不完全是因為徹底的絕望而自殺,往往是為賭氣,為抗議,甚至――為姿態。她們其實不想死,其實還有留戀。

1964年7月17日,林黛在寓所服食過量安眠藥兼吸入煤氣自殺,在留給丈夫龍繩勳的遺書中,她說:“萬一你真的想救我的話,請千萬不要送我到公家醫院去,因為那樣全香港的報紙都會當笑話一樣地登了!隻能找一個私人醫生,謝謝你。”

她其實不想死。

她是四屆亞太影展的影後。1957年,二十三歲的時候,就憑在電懋公司主演的《金蓮花》獲得亞太影展最佳女主角獎,隨後加入邵氏,又憑《貂蟬》《千嬌百媚》和《不了情》在亞太影展上封後,創下四次成為亞太影後的紀錄。隻是,1963年,李翰祥起用樂蒂和淩波拍攝了《梁山伯與祝英台》,為邵氏公司創造了票房奇跡,林黛感覺被冷落,某位導演,又趁勢在某天當眾罵林黛“你還神氣什麼?你已經一天不如一天地走下坡路了”,回到家裏的林黛,又與丈夫爭吵,於是自殺,而且不幸成功,當時不過三十歲。

那不是她第一次自殺,1951年12月8日,十七歲的林黛就曾因在長城公司坐冷板凳,而吞服安眠藥自殺,幸虧當紅小生嚴俊將她及時送醫,才得以救回。

而六七十年代,女明星自殺幾乎成為風潮,曾令林黛感到地位受威脅的樂蒂,也在1968年,年方三十一歲的時候自殺,而樂蒂在自殺前,曾與初戀情人高遠舊情複燃,又令高遠的伴侶陳思思服藥自殺,幸被救回。而列在自殺名單上的女明星,還有白小曼、杜娟、莫愁、李婷。事業遇到瓶頸,自殺;感情遭遇危機,自殺。但她們並不完全是因為徹底的絕望而自殺,往往是為賭氣,為抗議,甚至――為姿態。她們其實不想死,其實還有留戀,所以才留下遺書,囑咐搶救事宜,才在自殺之前精心梳妝打扮,她們以為自己死不了,醒來之後,問題都已獲得解決。

自殺既然被當作解決問題、刷新人生的方法,就難免會使用了一次又一次,所以,這些女人,往往自殺過好幾次,比如林黛,比如林珍奇,她在1976年6月就曾割脈自殺,在結婚息影多年後的2006年,因為丈夫雇的“巴士阿叔”陳乙東與丈夫發生爭執,再度自殺。

自殺的為什麼是女人?為什麼是那個時代的女人?為什麼在那之後,無論世事多麼離奇艱難,遭遇多麼恥辱不堪,自殺人數如何上升,都不再有女明星蜂擁自殺?大概因為,那個時代,剛給了女性一點自由,卻又不充分,給了她們一點允諾,卻處處克扣。林黛的兒子龍宗瀚曾說:“那個年代她已經懂得自己成立公司,自訂合約保障自己,而且全是英文,以當年來講,男人都未必能做到這樣。但她隻有靠演戲才能表現出她的能力,那個年代是男人的年代,女人再怎麼聰明,最多也隻能做個高級秘書。做生意?不會有人願意和女人合作。”

她們像是明朝人,被驟然運送到二十世紀,卻沒有獲得二十世紀的精神支持和政治保障,但還有點傳統的家庭關係兩性關係中女性地位的重要性作為依仗,這點重要性,大概也隻有用生命去試探了,她們不想死,她們隻想確認,自己是重要的。

韓國女明星現在所處的位置,倒與那個時候的香港有點近似,她們背後,一樣是時代的突然巨變:“在過去二十五年中,韓國從一個農耕土種的社會發展成為一個競爭激烈的高科技社會,社會迅速現代化使韓國民眾承受的壓力倍增,韓國從二十五年前世界上自殺率最低的國家之一,變為經合組織成員中自殺率最高的國家。”而女人在這場巨變中承受得更多,在傳統的斷裂和殘留之間,她們一個接一個地,用生命去試探自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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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妖姬,是地母】

人們向她要求的,根本不是性感,而是那種自信,特別是在最不可能培育自信的、憂患重重的年代,妖姬是一種保證,是對全社會的自信心的鼓勵。

曹聚仁老先生曾經寫過一篇《白光要寫小說》,提及在六十年代末與白光再度相遇時的經曆。當時他聽說她要寫點東西,以為是自傳,就向她求證,結果白光大聲宣稱:“不,我要寫小說,賣給洋人看。”而且,這小說也不是平凡的小說:“美國佬,一百部小說,九十八部是寫性的,我要先寫性的小說,將來再寫自傳。”曹聚仁暗暗感歎她不知道小說創作的艱難,還是希望“白光小姐先寫起自傳來再說”。

都六十年代末了,她竟還是不改,不改她的大膽、冶豔和放浪,而且戲裏戲外高度一致。她是1920年生人,原本叫史永芬,河北涿州人,父親曾是軍隊裏的處長,家境不差。在北平華光女子中學讀書的時候開始演出話劇,後來去日本學音樂,又回到上海拍電影,在《桃李爭春》《十三號凶宅》《人盡可夫》《珠光寶氣》《蝴蝶夢》《柳浪聞鶯》《亂世的女性》,以及後來去香港後拍的《蕩婦心》《血染海棠紅》《一代妖姬》《雨夜歌聲》《玫瑰花開》《蛇蠍美人》裏,她一鼓作氣地扮演了無數妖姬、蕩婦、壞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