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段(3 / 3)

和走讀生說完了話,我沒有去教室,而是去了範傑的平房,敲了半天門,沒有人回應,我擰了擰門把,門竟然沒鎖,推開門,裏麵沒人,屋內的東西四處亂放著,到處可見書和畫冊,桌子底下還放著幾個水桶,臉盆,毛巾什麼的,

一抹陽光從對麵牆壁的窗戶裏照射進來,落在牆邊的一堆被褥上,我關上房門,走了過去,把身上的包放在地上,展開被子和衣睡了進去,兩秒鍾後我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醒來是被餓醒的,睜開眼,屋內的光線很昏暗,我坐起身來,發現身上的外套和褲子被人脫了下來,放在床角,看來範傑回來過,我穿好衣服,褲子,看了看手表,六點過五分,我睡了有十二個小時?

屋內的桌子上擺放著冷卻多時的飯菜,我太餓了,顧不了那麼多,狼吞虎咽的端起來就吃,吃完了才看見邊上還留了張紙條,上麵寫著一行正楷小字,‘有事出去,等我回來。''

天黑的很慢,等屋裏全黑下來,是近七點了,範傑還沒有回來,我決定不再等他,將桌上的燈打開,房間立刻籠罩在淡白色的光暈裏,我在範傑留給我的紙條後麵回上,‘我走了。''想再寫點什麼,卻下不了筆,心想還是算了,自己不是那種會煽情的人。

我從地上的書包裏抽出了畫夾,笑自己怎麼把這個給帶上了,翻開裏麵全是些我以前的隨筆,第一張就是蕭鳴的畫像,我在畫的背麵寫上‘希望下輩子,能成為朋友'',蓋上畫本,關上燈,在黑暗裏坐了很久,起身走出了房間,那本畫冊安靜的留在了桌上。我還是沒能等到範傑。

下山時很幸運,走了沒多少路,就碰上一輛準備進城的拖拉機,開車的司機很熱情,聽說我要進城,二話沒說就讓我上了車,到城裏剛好八點,我沒有去醫院,直接去了車站,這裏地方偏遠沒有火車站,隻有一個破舊的長途汽車站,要去別的地方,隻能先乘汽車到省會城市再轉火車。

我到售票窗口買了張汽車票,那地名聽都沒聽說過。自己以前也試想過會以什麼樣的方式離開這裏,沒想到竟是這樣,沒有親人,沒有朋友,這麼平淡,和周圍都是些不認識的穿著破爛衣服的陌生人一樣,無精打采的坐在椅子上等車。

弟弟怎麼樣了,爺爺應該會盡全力救他吧,畢竟他現在是平田家唯一的繼承人,弟弟的仇我不擔心,因為,會有人去管的,車來了,我邊想著邊隨著簇擁的人群上了車。

我知道前麵的路是未知的,有些故事注定要從結局講起的--其實,所有的結尾又何嚐不是開端呢?

車子開動了,駛向了黑暗的前方,我知道一切都會變好的。

後記

看了留言,許多人覺得看的很意外或是不懂,其實很正常,因為這本書還遠遠沒寫完,隻是剛開個頭,為什麼不寫下去,為什麼這麼匆忙就完結了,因為在現有的故事背景下,我覺得再寫下去就落俗套了,主角要換個環境,而且我不喜歡把一本書的章節拉的太長,五萬字就挺好,祝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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