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黃昏總是來得很慢,遠處的山野被晚霞籠罩,下地幹活的農民背著木桶和鋤具迎著落日朝家走去,不遠的天邊隻剩下半個蛋黃,餘下的潛進水裏。
太陽要落山了,東邊暗淡了,西邊還有一絲璀璨。
李依戀站在天台上迎著夕陽,朝西邊望去。維持著古代詩人四十五度仰望遠方作詩的姿勢許久,久到天邊的那半個蛋黃全部潛進水中。
這一年的李依戀十六歲,剛初中畢業。
很多事情都還沒來得及做,忽然之間,她就回到了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鵬城是南方沿海數一數二的大城市,繁華絢麗,經濟繁榮。
李依戀是八歲那年被父母接到鵬城一起生活,在那之前的年月裏,她與爺爺倆人在家鄉相依為命。
在鵬城的那些日子裏,她自在快樂的生活,直到三天前,爺爺患病的噩耗傳來,成為她回到這個地方的契機。
李爺爺此生有三子,李依戀父親是次子。
李先生沒什麼優點,唯一值得人稱讚的便是孝順。
李爺爺年歲已老,他的長子認為沒有救治的必要,於是李爺爺便被帶回家鄉落葉歸根,等著入土那天的到來。
李先生沒什麼文化,人也不聰明,頭腦簡單,這些年什麼生意都接觸過,最後在李依戀的建議下開了一家小超市。
長子以自己生意繁忙為理由,將照顧父親的責任交給了李先生。
李先生倒沒什麼怨言,畢竟這是他的老父親。
李依戀作為初中畢業假期長久無所事事的閑人,被父親點名一起回家照顧老人,順便熟悉熟悉環境,算是為高中做預習功課。
李依戀不是鵬城的戶口,不能在鵬城上公立學校,私立學校太貴,而且李先生認為私立學校沒有公立的正規。
總而言之,這個盛夏,李依戀離開那個有她暗戀三年的男生的城市,回到了橋鎮。
李依戀是個早熟的孩子,初一的時候大家都還在吵著鬧著不和異性同桌,要和同性坐一起的時候,她已經有喜歡的男孩了。
那個男孩讀初三,愛打籃球,在同伴中算是挺高大的,深邃大眼,笑起來有小虎牙。李依戀很喜歡他。
有多喜歡呢?
李依戀第一次見到這個男生是在校車上,一見鍾情,一發不可收拾。那個時候,除了知道男生是坐九號校車之外,其他信息一無所知。
李依戀喜歡他。
所以她想盡一切辦法,了解那個男生的公開消息。
男生叫程青彬,初三,家住嘉華花園,十六歲,愛打球,笑起來虎牙很可愛。
李依戀對好朋友說,這是我的初戀,我太喜歡他了。
那一年李依戀十三歲,是個半大不小的孩子,是個幼稚不成熟的孩子,她不清楚“喜歡”這個詞的含義,見到一個笑起來會使她心情愉悅的人就說是初戀。
這很幼稚,不是麼。
橋鎮與記憶中那個青磚綠瓦的小鄉鎮不一樣了,低矮的平房大部分荒廢,時代在進步,鄉鎮的經濟也不似早些時候那般清貧,大批青年人外出務工,間接的帶動了小鎮的經濟,有錢了就新建或修複房子。
李依戀現在所處的樓房便是新家,這一片房屋不多,大部分都是這幾年剛建立起來的。
這裏原本是荔枝林,李依戀記得小的時候,每到初夏四五月荔枝成熟了她便會和爺爺一起來采摘。